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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 麻城:监督立案并快捕两起非法采矿案
近日,麻城市检察院依法监督麻城市水利局河道采砂管理分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起,并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依法批捕涉嫌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朱某。
长江重要支流举水河流经麻城全境87公里,少数不法商人受利益驱动,在举水河段非法采砂,尤其是铁门岗乡举水河河段,盗采河砂行为猖獗,不仅使国有资源流失,还导致部分河床降低,使河水形成漩涡,影响行洪速度,严重影响了沿岸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由于运输盗采河砂的车辆缺乏监管,容易损坏城市道路,影响道路安全和城市环境。一些违法囤积河砂、哄抬砂价的行为,经常引发刑事案件,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相关监管部门虽多次进行整治,由于非法采砂取证难和入罪难,导致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社会反响强烈。6月5日,麻城市院检察长彭正元带领院侦监科干警,冒着大雨,赴非法采砂“重灾区”——铁门岗乡金鸡李村,发现该村多处农用地上囤积大量盗采的河砂,群众意见较大。彭正元立即指派侦查监督科检察官跟踪督办。麻城检察院从罪与非罪入手,将存在盗采现象河段的河砂依法进行采样,委托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成分鉴定,鉴定非法盗采的河砂属于矿产资源,着力解决非法采砂的“入刑”问题。侦监科检察官同相关执法人员座谈,普及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标准和证据要求,解决执法人员对立案标准认识不明的问题。麻城检察院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启用“以事立案”模式,对铁门岗乡六周村、金鸡李村已确认违法、囤砂量较大的5处非法采砂点予以立案,然后通过调查、公告、接受举报、网上追逃查找犯罪嫌疑人,最终锁定了刘某、朱某2名嫌疑人。
为确保案件立案后能够移送并确保快捕快诉,麻城检察院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协调公安、水利、国土、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现场督促执法人员固定证据,建议水利部门对发现的所有违法采砂点,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统一评估,物价部门同步进行价格评估,从而有效节省时间、节约成本。经鉴定,铁门岗乡六周村、金鸡李村的5处堆砂场囤沙总量为19.9千立方米,价值约28.3万元。在破解执法瓶颈的同时,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针对侦查部门在办理该类案件中由于办案经验不足而程序意识不强以及询问不清、有关文书送达不到嫌疑人等问题,该院侦监部门运用审查引导侦查机制,提前介入,加强联动,确保案件质量。在侦查中,该院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从而快速将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针对非法采砂治理后易反弹的难题,麻城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适宜采砂的河段由麻城市水利局提请政府公开挂牌拍卖,促进采砂合法有序、规范开展;建议麻城市水利局分片派员定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整治不彻底、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等方面问题,限期整改;对巡查不到位,造成违法行为“死灰复燃”的,按相关规定严厉倒查追究有关执法人员的责任。
来源:7月13日《黄冈日报》
编辑 | 陈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