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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利川:“容错”让非公企业“柳暗花明”
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2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仕华高度重视此案,审查起诉时,不仅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还与承办检察官一起到企业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倾听当地政府百姓的声音。
综合这些情况,该院最终决定对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起诉。同时,向该企业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吸取教训,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着眼绿色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据了解...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湖北省检察院的“10条措施”,多措并举,努力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开展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为企业提供平等保护,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目前,该院班子成员已深入湖北信仁中药公司、毛坝飞强茶业、春露茶业等20余家企业开展走访,收集意见建议5条,受到企业家的好评;成立工作专班,与非公企业建立“一对多”的联系,为非公企业举报、控告、投诉职务犯罪搭建平台;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以案释法,宣传典型案例,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影响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 |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 | 杨俊 朱璇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