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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利川:“容错”让非公企业“柳暗花明”

2016-08-03 杨俊 朱璇 鄂检在线

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8月2日 团堡镇事情      8月2日,利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覃廷方,公诉部检察官徐练一行来到该市团堡镇,向涉案非公企业宣布不起诉决定,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宣读不起诉决定涉案企业签字确认 案件回顾 1      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湖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非法占用该市团堡镇林地搞旅游、房地产开发。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立案侦查,并于今年6月移送到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仕华高度重视此案,审查起诉时,不仅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还与承办检察官一起到企业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倾听当地政府百姓的声音。到施工地实地调查~了解企业情况经过调查发现          该项目相对投资金额所占用林地面积不大;绝壁观光、悬崖酒店、航空体验营等旅游项目,打造了利川旅游新亮点、新景观,发展前景好;有效解决了当地村民的就业问题,改善了当地交通饮水等基础设施,解决了出行难问题,获得了政府和老百姓的支持。 团堡镇政府及村民的情况说明
       综合这些情况,该院最终决定对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起诉。同时,向该企业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吸取教训,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着眼绿色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据了解...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湖北省检察院的“10条措施”,多措并举,努力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开展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为企业提供平等保护,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宣讲会到红茶城开展企业座谈会

目前,该院班子成员已深入湖北信仁中药公司、毛坝飞强茶业、春露茶业等20余家企业开展走访,收集意见建议5条,受到企业家的好评;成立工作专班,与非公企业建立“一对多”的联系,为非公企业举报、控告、投诉职务犯罪搭建平台;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以案释法,宣传典型案例,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影响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 |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 | 杨俊 朱璇

编辑 | 陈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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