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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 | 荆州:多媒体示证释法说理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16-08-19 陈伟军 鄂检在线

8月11日上午,荆州市检察院审查批捕部召开柯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审查会。荆州市检察院审查批捕部检察官,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侦查人员,当事人双方近亲属及律师,人民监督员等20余人参加了本次公开审查。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参与人陈述观点、发表意见、交叉询问、相互辩论,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依次进行……


等等,看似平常的公开审查会出现新亮点,检察官开始运用多媒体示证释法说理,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效果如何。

案件回顾

2016年7月27日,犯罪嫌疑人柯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将同向行驶李某某和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挂倒,造成李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认定,柯某某应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犯罪。2016年7月29日柯某某被荆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荆州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柯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提请荆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荆州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审查批捕部检察官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柯某某,审查了案件材料。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柯某某有悔罪表现,且社会危险性较小,无逮捕必要。上述意见也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支持。但是,被害人家属在得知检察机关可能作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后,表示不能理解和接受。

公开审查


公开审查会上,面对余怒未消的被害人家属,承办检察官运用多媒体全面展示案件事实、证据,详细阐述了作出不捕决定的理由。通俗易懂的的法言法语、简洁明了的说理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真诚感动了被害人家属。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签定了和解协议书,被害人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柯某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对检察官作出的不捕决定表示理解和接受。


全程观摩旁听的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科负责人深有感触的说:“荆州市检察院审查批捕部在案件公开审查中引入多媒体示证等方法,全面、客观、集中展示案件事实、证据和相关法条,参会人员一看就清楚、一听就明白,既缩短公开审查的时间,又开展了普法教育,还展现了检察官队伍的良好形象和风采,一举三得。”



来源 | 荆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 | 陈伟军

编辑 | 陈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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