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首套房证明要120元? 检察官说"不"
2015年3月,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民行科办案人员在办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十堰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在办理房屋登记查询业务中存在着收费不合理的情况。这一细节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并随即展开了深入调查。办案人员了解到,许多市民对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首套房证明收费存在质疑。
一位市民反映:“在购买、出让同一套住房的半年时间里,为办理贷款、契税、交易税等事项,先后四次开具首套房证明,共缴费480元。”另一位市民则表达了缴费的无奈:“不交钱就不能办首套房证明,继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降低首付金额。权衡利弊,我只能缴费,免得因小失大。”市民们对此耿耿于怀,但又无可奈何。
该院民行科办案人员经查发现,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在办理个人房屋登记查询证明时仅耗时二、三分钟,但收费高达120元,其中包括查询费20元、证明费100元,而单位查询房屋登记收费则更高。
此项收费是否合理呢?办案人员进一步查询得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文的相关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取消“利用档案收费”这一项目,而首套房证明属于房屋权属档案资料查询服务收费。
找到了相关依据,办案人员心里便有了底,随即依法向十堰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新规定标准进行收费,及时取消不当收费项目。
这份《检察建议书》引起了十堰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的重视,他们及时向物价部门作了书面请示,市物价局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复,明确取消了房屋登记查询证明费100元,市民到该中心开具首套房证明只需交20元查询费,并于2015年3月24日正式执行。
一时间,“十堰首套房证明费取消”的消息飞速传播,引起广泛关注。“这笔费用取消了,真要感谢张湾区检察院!”网友们听到这个好消息后,纷纷在十堰当地论坛或通过当地媒体为办案检察官点赞。
首套房证明收费该不该收?这个一度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终于画上了句号。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心里的一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来源 | 十堰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顾丹霞 张伟祯
编辑 | 刘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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