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湖北公益诉讼工作成绩单请查收
精心部署 稳步推进 成效显著
湖北公益诉讼工作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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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年7月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始终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发力点,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2017年底,全省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047件,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34件,提起诉讼122件,办理了全国首例食品药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了办案领域和案件类型“全覆盖”,有98.2%的基层院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已判决88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通过公益诉讼共督促恢复、收回被毁损、占用的国有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和耕地3700余亩,督促恢复治理水源地1.8万余亩,治理江河、湖泊面积2.7万余亩。
促成收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3.1亿余元,促成收回和保护国有财产1.1亿余元。
十堰郧阳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高检院第八批指导案例,并被高检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庭审程序的模板向全国推广。
为统筹推进这项工作,湖北检察机关重点抓了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大局。在工作中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既加大办案力度,又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试点工作给当地党委政府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湖北把公益诉讼纳入党组重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领导挂帅解难题。省院党组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公益诉讼工作,先后7次向省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又专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其中重要环节,整体推进。市级院、基层院党组加强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两级院共有20名检察长、164名副检察长直接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科学有效统筹调动检察资源,强化内设部门协作,形成了以省院为龙头,市级院为前沿指挥部,基层院为办案主阵地的良好格局。健全对外协调机制,配合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制定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操作程序规程。全省较为普遍地与主要行政部门建立了重大案件协商、执法信息互通与反馈等机制。建立质量保证机制,建立了包括线索管理、立案、调查取证、诉前建议、提起诉讼、备案审查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确保案件规范办理、质量过硬。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全省先后4次组织大规模培训,培训检察人员800余人次,建立45人公益诉讼人才库。全省专门招录82名检察官助理充实市县两级院民行检察队伍,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干警比司法改革前增加132人。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将公益诉讼专项经费5800余万纳入年度预算。
作者 | 周伟 刘洋
编辑 | 余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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