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们又获奖了!
砥砺前行 再获殊荣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
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被授予
“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1月15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决定授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这是继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后省院未检办获得的又一荣誉,也是对省院未检办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省院未检办带领全省未检部门大力推进未检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案件办理、犯罪预防为抓手,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零容忍,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生活、心理等各方面帮助,使他们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对涉罪未成年人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准确把握宽严尺度,宽容而不纵容,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的始终,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自我安全教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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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与省院未检办一同被授予“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还有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未检部。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清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胡萍、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张荔、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江丽娟、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覃丹凤、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未检组检察官周彩虹、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黄文灿被授予“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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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刘欢
编辑 | 刘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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