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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检早班车(2018年7月6日 星期五)

鄂检在线 2018-11-05

鄂检早班车


第94期(星期五)

●1.郧西:诉人防办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2.荆州江北:监督办理两起狱内诈骗案

●3.蔡甸:对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答复

●4.省院:派员参观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

●5.省院刑审监处:第三期检察官讲坛召开

●6.当阳:检察长深入一线落实防汛工作



郧西县检察院诉人防办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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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人防办未依法收缴十堰轩州房地产公司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150万余元,属于违法行为。郧西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县人防办虽采取相应措施,但仍未有效履行法定收缴职责,造成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财产和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郧西县检察院遂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确认郧西县人防办未依法履职违法,判令其对十堰轩洲房地产公司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依法履行收缴职责。近日该案开庭并当庭宣判,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监督办理两起狱内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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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手机,以帮助调换监区、调整岗位为由,或者冒充其他服刑人员以需要生活费、日用品、药品为由,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渠道与狱外家属联系,骗取现金数万元。近日,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监督办理两起狱内诈骗案,依法对两名监狱服刑人员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并监督法院撤销两名服刑人员的减刑裁定。


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对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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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生效判决书的被告人因不服法院判决,对被害人的伤情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向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原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决定不予抗诉。为消除申诉人疑虑、提升办案公信力、增强答复说服力,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公开答复申诉人。


湖北省检察院派员参观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


2018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在北京展览馆举行,湖北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均派出参与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建设的检察人员到现场参观学习。


湖北省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第三期检察官讲坛召开


7月5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第三期检察官论坛开讲。该处董丽同志分享了其办理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的心得体会,重点探讨了“刑法修正案(七)为何将该罪从非法经营罪分出来单独成罪”、“传销与直销的联系与区别”等问题。


当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深入一线检查落实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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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加强巡堤查险力度,7月3日,当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云召集14家防汛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对百里长渠二支渠各防汛段面进行了实地查看检查,重点查看了在今年“618”特大暴雨中出险的邵冲渔池、新河三组垮方现场。




往期回顾:

鄂检早班车(2018年7月5日 星期四)

鄂检早班车(2018年7月4日 星期三)

鄂检早班车(2018年7月3日 星期二)

鄂检早班车(2018年7月2日 星期一)

鄂检早班车(2018年7月1日 星期日)

鄂检早班车(2018年6月30日 星期六)

鄂检早班车(2018年6月29日 星期五)



审核:戴小巍


编辑:蔡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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