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如果你家的老人有这种情况,可以打电话举报,最高奖励30万
网络上有一句很火的话“我走过的最长的路,就是你的套路。”而在生活中,一些老人在走过了漫漫人生路后,却依然走不出某些保健品商家的套路。
你奶奶有没有去做过免费理疗,免费拿过蜂胶?
你爷爷有没有买过磁疗床垫?
你外公是不是经常跑去听讲座?
你家门口有没有XX养生馆,XX保健会所,经常免费送一些鸡蛋、挂面、牙膏?
这些商家专坑老人家钱财,
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现在,
终于有一个既能伸张正义又能领取奖励的举报途径了!
昨日,省食安办和食药监局印发了《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主动收集违法行为及线索,严厉查处违法案件,鼓励消费者、业内从业人员和市民积极举报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违法行为或提供有关线索,并对有效举报或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
提供有效“爆料”,经核实,
最高奖励达30万!
是不是有点小激动?
那么举报哪些违法行为,
举报时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获得奖励?
举报以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予奖励
1、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
2、销售未经注册批准、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来源不合法、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的行为;
3、利用会议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强买强卖、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违反《保健食品审查暂行规定》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5、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或违法直销行为;
6、销售过程中的非法行医行为;
7、其他有关违法行为线索的。
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证据或者线索;
2、举报对象及举报事实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
3、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监管执法部门掌握;
4、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举报同一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领取。
5、同一举报人分别向不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由调查处理该违法行为的部门奖励,不给予重复奖励。
举报奖励分三个档次,每个档次金额标准如下
一档:提供违法行为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并能协助调查工作,经核实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每宗奖励1000元。
二档:提供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调查工作,经核实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每宗奖励500元。举报内容应当包括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企业名称、地址、销售产品名称,以及有助于案件查办的产品外包装、宣传资料、交易凭证或相关视频、音频、图像等证据。
三档:提供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协助调查工作,经核实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每宗奖励100元。举报内容应当包括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企业名称、地址和销售产品名称等信息。
监管执法部门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认定案件属于举报重大违法行为的,在立案查处后应当对举报人追加奖励,最低奖励金不少于2000元。根据违法货值金额或者违法所得的比例计算,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奖励。
发现违法行为,应怎么举报?
1、通过拨打12345或12331举报。
2、通过信函及走访举报,地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电话:020-87612331;投诉举报邮箱:gd12331@gdda.gov.cn)
重要提示
《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各位有“猛料”要举报的市民要抓紧时间啦。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理|皮卡秋
家园君特选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南方技师学院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