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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留意!韶关11家药店和9家医疗机构被药监局通报
食品药品安全是广大市民所关心的生活问题,毕竟涉及到了吃进嘴里进入身体的健康大事,马虎不得也不允许马虎。近日,广东省韶关市药监局发布两个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7年第5号和第6号),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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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药监局共公布20家涉药单位的飞检情况,其中11家为药品零售企业,9家为医疗机构,其中南雄市6家药品零售企业5家医疗机构,始兴县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医疗机构;在本飞行检查的所有企业机构中,只有始兴县回春药店被撤销了GPS证书,除此之外其他企业被责令对存在问题整改。
这些涉药企业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项:
1、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陈列不规范;
2、药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规定、中药药品养护不当、存放过期药品;
3、不按规定查验所购药品的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销售凭证内容不全;
4、不按规定索取药品购进发票,收集和查验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
5、在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药品区域与非药品区域未分开;
6、未建立拆零记录、未建立药品验收记录;
7、执业药师未在岗、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未进行年度检查;
”
以下为药监局通报的具体情况:
南雄市6家药品零售企业5家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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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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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是生活中的大事,
有相关部门为我们保驾护航,
让我们能够放心购买和使用,
应该给一个大大的
来源 | 医药观察家网
整理 | 热水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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