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回顾 | 一文看尽海南税务今日热点(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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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税务
海南税务
今日回顾
2020.10.19
热点都在这里
今天海南税务推送了哪些热点内容?
一文为您划重点!
01
纳税人能享受哪些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
目前减免税规定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鼓励集中处理;二是鼓励资源利用;三是鼓励清洁生产。(☞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02
最新创业政策集锦(2020年版)
要创业?一起了解下今年都有哪些最新政策。(☞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03
缴纳医保费时,系统提示无参保信息,怎么办?
出现此情况需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即社区、居委会等代征点进行参保登记后,方可缴费。(☞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04
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在四季度发生退货,三、四季度分别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100万元[101/(1+1%)=100],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2万元[(100×2%=2)],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相关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若你公司三季度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货物收入在四季度发生销货退回,那么对应的销售额应当从四季度销售额中扣减,在办理四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退货对应的销售额和对应按2%计算的减征增值税应纳税额(计为负数),分别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并且应当同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05
纳税信用修复轻轻松松就能办!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持续推行“一站办结、一次不跑、一键解读、一网管控”等非接触式办税,推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功能。(详情请您查看本期头条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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