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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操作指引】一文了解如何通过“代理业务”通道为委托方提供服务
我公司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完成了信息采集和从业人员实名认证,最近我们打算为其他公司提供代理办税相关服务,请问要如何操作呢?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企业签订代理办税协议后,为企业代理办税前,需先通过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模块添加代理人并完成授权,经委托方同意后,就可以通过“代理业务”提供代理办税服务啦,一起来看看如何操作吧!
一、
功能路径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协议要素信息】。
二、
操作步骤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注:“代理业务”服务大类需选择“纳税申报代理”或“其他税务事项代理”,选中的服务人员即为后续实际提供代理办税服务的代理人,协议要素采集成功后,代理人将获取相关代理办税权限。
4.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向委托方推送确认任务。温馨提示:机构完成协议采集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通过新电子税局“代理业务”通道办理相关业务。
第一步:登录页面选择【代理业务】,依次输入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手机号码或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将动滑块到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
第二步:登录后展示该机构所有被代理纳税人列表信息,选择被代理纳税人,点击【进入】按钮,进行登录。
温馨提示
1.如果出现无法登录,请检查:
(1)是否使用代理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2)个人用户名、密码是否正确。
2.如果登录后找不到相应的被代理纳税人,请检查:
(1)是否及时采集该纳税人的协议要素;
(2)协议要素是否超过有效期;
(3)采集协议要素时代理人员填写是否准确;
若您还是无法顺利登录,或无法找到被代理纳税人,可联系网上申报技术咨询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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