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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死刑!曾轰动全城的江岸“8·9”恶性汽车撞人案刚刚判了!

玉林人都关注→ 玉林晚报 2021-11-13

2017年8月9日晚

玉城江岸社区进士路发生一起交通惨剧:

一小轿车挤压着一男子和摩托车,

向前推行了近1000米

 相信不少人对这起车祸印象深刻

今天

这起轰动全城的“8.9”恶性汽车撞人案

一审判决出来了

6月11日上午9时许,备受关注的玉林城区“8·9”恶性汽车撞人案迎来一审宣判。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惠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现场)

酒后驾车撞人不停车

还拖行被害人逃逸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9日21时20分许,被告人吴惠忠酒后驾驶桂A27XXX小轿车行驶到玉林市玉州区沂山路进士路口时,在将行人刘某某撞倒后,又将由被害人钟某驾驶的、搭乘着其双胞胎女儿的桂KEJ1XX普通二轮摩托车撞倒,导致钟某及双胞胎女儿倒地,同时钟某的脚和二轮摩托车分别被卡在桂A27XXX小轿车的前保险杠上和前轮下。


(当时案发现场)


周围群众见状,即上前拍打该小轿车车窗,欲叫驾驶员下车处理。但吴惠忠在稍作停留后又加速往前开车,致使被卡在前轮下的二轮摩托车被推行和被卡在前保险杠上的钟某被拖行,并与地面发生摩擦。此时,多名群众追赶该小轿车并大声呼喊,并有群众电话报警。但吴惠忠仍驾车快速前进,致使摩托车与地面摩擦从而发出大量火花。被害人钟某在被拖行一公里左右后,自行从小轿车的前保险杠上脱落。接着,吴惠忠继续驾车逃逸,在逃至玉林市汽车总站时,被出警的警察抓获。后钟某经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检验,吴惠忠案发时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71毫克/100毫升。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钟某符合全身多处严重损伤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以故意杀人罪定罪

法院给出四点理由

玉林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惠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对于吴惠忠及其辩护人提出,吴惠忠构成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经查,在本案中,被告人吴惠忠明知其行为会产生致被害人钟某死亡的结果,但其有意识地放任此结果的发生,并产生被害人钟某死亡的结果,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吴惠忠明知我国的交通法规是禁止酒后驾车的,且知道酒后驾车会对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但其在饮食了大量的白酒后,仍在人流密集的市区驾车行驶,罔顾他人生命安全;


二、被告人吴惠忠在饮食大量的白酒后,准备驾车回家时,能正确选择回家的行驶路线,证明其当时意识尚清醒,与其一起进餐的人也均未说到其在离开时有醉酒状况,且其在驾车将被害人钟某连人带车撞倒时,有多名路边群众追赶、呼叫,钟某亦大声哭喊,摩托车与地面摩擦亦发出巨大响声,并冒出火花,在此情况下,其应当是知道撞到人和车的;


三、汽车底下卡着人和摩托车,在行驶的时候感觉是完全不同的,这点驾驶员的体验更加明显,而被告人吴惠忠作为一个持有有效驾驶执照的司机,其所驾驶汽车底下卡着被害人和摩托车,其作为驾驶员是完全知道的;


四、被告人吴惠忠在明知其车底下卡着被害人和摩托车,继续行驶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置被害人死活于不顾,继续加速向前行驶,致被害人钟某死亡。


因此,被告人吴惠忠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解、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被告人吴惠忠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玉林市中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吴惠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吴惠忠当庭表示上诉。


这起“8.9”恶性汽车撞人案

曾轰动全城

不少人一直关注案件的进展

小编简单梳理了案件经过

一起回顾一下

事件回顾

1
14

---2018年11月12日


轰动玉城的“8.9”恶性汽车撞人案在玉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惠忠被玉林市检察院指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此前警方侦结此案后,是以吴惠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起诉。


13

---2017年11月13日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对玉林“8.9”恶性汽车撞人案进行审查起诉。

12

---2017年10月25日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了吴惠忠,并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11

---2017年8月14日


吴惠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被移交玉州刑侦大队调查处理,吴惠忠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

---2017年8月11日


2017年8月11日16时30分,受害者玉州区古定中心小学教师钟某因伤情恶化,经抢救无效去世。

9

---2017年8月11日


2017年8月11日,对吴惠忠的血样进行酒精检验,结果为:血液酒精含量为271mg/100ml,远超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吴惠忠当时属于醉酒驾驶。


吴惠忠抓获后因涉嫌酒驾被抽血检验。

8

---2017年8月10日


2017年8月10日下午,玉林市和玉州区两级检察机关及时与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沟通联系,对“8·9”交通肇事逃逸案提前介入侦查,督促公安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此案进行刑事立案。

7

---2017年8月10日


2017年8月10日下午,钟老师做了截肢手术,但仍处于昏迷状态,在ICU观察治疗。


6

---2017年8月10日


2017年8月10日下午,玉林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惠忠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5

---2017年8月10日


2017年8月10日,玉城掀起为钟老师献血热潮,共有250名市民为钟老师献上8万毫升热血。



同时,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0日23点左右,仅古定小学师生就捐款30万左右。


家长去医院探望。

4

---2017年8月10日


2017年8月10日早上,交警带吴惠忠指认肇事车辆。


指认现场。

3

---2017年8月9日


2017年8月9日22时许,民警在汽车总站前找到了肇事的吉利小轿车,并控制了坐在车上、满身酒气的吴惠忠。


2

---2017年8月9日


2017年8月9日21时55分,因为病情危重,事故受害者钟老师被送进市一医院重症医学科,送到医院时,病人头部、背部、臂部和大腿大面积挫伤,出现了出血性休克。

1

---2017年8月9日


2017年8月9日21时20分,在玉林市区江岸社区进士路口,吴惠忠驾驶一辆小轿车撞上一摩托车后逃逸,拖行受害人960米,造成古定小学老师钟某重伤,其2名女儿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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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采集:陈  梅   宁 夏  

责任编辑:蒋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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