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国家惠农资金40万!博白一经济作物站站长二审宣判
因为贪念,临近退休的他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惠农资金,结果东窗事发后身陷牢笼。最近,经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博白县经济作物站站长庞某平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家属代其退出赃款32.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收集村民材料,“拼凑”项目申报条件
2015年初,常年服务农业、服务农村的庞某平决定靠山吃山,投资赁地搞熟门熟路的种植给家庭增加额外收入。于是,他在老家以堂弟庞某的名义租用周边部分村民的120亩土地经营果园,种植柑桔等品种,并负责筹资投入,由庞某出劳力和负责果园日常管理等,随后又以庞某之名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在果园基础上成立“恒庆家庭农场”。
时隔不久,广西出台了扶持粮食及农林产业的政策。凡是2014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成立的企业或者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有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或者农民增加收入的能力和实绩记录等,可以纳入享受财政补助之列。这一利好消息,让时任博白县经济作物站站长的庞某平喜出望外。然而,在对上述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庞某平发现自己和庞某经营的“恒庆家庭农场”在申报主体、面积及成立时间上与申报条件均不相符,这让他多少有些失望。
网络配图
获取扶持资金,庞某平实在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冥思苦想之下,庞某平想到了一招。2016年5月,庞某平和庞某经商量后,决定再以庞某名义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以该合作社名义去申报项目扶持资金。之后,庞某平指使庞某收集了符某、王某等30个当地村民的身份证,在这30名村民毫无知情的情况下,编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等虚假材料,并以庞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了“博白县禾呈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禾呈合作社”)。
虚假材料编造好了,然而仔细一核对,“禾呈合作社”的经营土地面积并未达到《通知》要求的种植亩数,庞某平很不甘心。为了使“禾呈合作社”的种植面积达到申报材料所要求的250亩以上,以及获取更多的项目扶持资金,庞某平指派庞某找到拥有200多亩果园的当地种植户冯某某商量,动员冯某某加入了“禾呈合作社”成为第31位社员,这样一来总算凑够亩数,使申报面积达到350亩。而冯某某只是挂名社员,与“禾呈合作社”并无交集。
顺利骗取扶持资金40万元,其中32.8万元据为己有
2016年8月,熟稔业务的庞某平和庞某等人一起共同编造、完善了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请示等申报材料,并交到博白县经济作物站申报扶持资金,身为该站站长的庞某平积极参与申报材料的筛选、推荐、收集汇总上报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在准备申报财政补助材料期间,庞某平向参与申报、检查、验收等工作的相关单位、部门人员逐一打招呼,让“禾呈合作社”提交的“博白县优质特色水果柑桔标准园创建示范项目”的申报材料顺利通过。2017年6月29日,庞某的“禾呈合作社”申报扶持资金事宜大功告成,并靠“拼凑”而成的“禾呈合作社”先后两次获得了。
网络配图
随后,庞某平并未按照规定将扶持资金40万元用于“禾呈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也未用于给社员分红,除了根据协议规定支付帮扶贫困户8户的分红共计6.4万元和支付村委会产业分红0.8万元之外,其余32.8万元占为己有。
2018年5月,博白县监察委员会发现庞某平涉嫌做假材料骗取国家扶贫项目补贴资金,决定对庞某平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因涉嫌贪污罪,庞某平被逮捕。随后,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禾呈合作社”的设立登记。9月3日,庞某平的家属代其向博白检察院退出赃款10万元。12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庞某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同日,他的家属代其向法院退出赃款22.8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庞某平提出上诉。最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我们
图文采集:陈梅 通讯员 覃坤
责任编辑:黄诗谊
◆骗贷420亿!广西中美天元集团骗取贷款、单位行贿案二审宣判
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