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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案出炉!关于共享电车,玉林一地有大动作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规范有序、企业主责、属地为主、多方共治”的原则,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实现福绵城区范围内的共享电车停放、运营服务监督管理规范化,维护良好城区环境和交通秩序。
二、责任部门及职责
福绵区城市管理监督局作为共享电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共享电车准入核准;负责对全区共享电车停放秩序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福绵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实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共享电车侵占城区道路经营、违规停放、不按要求投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共享电车运营企业的运营服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定期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通报,指导运营企业联合建立统一的用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实现“政府管理平台、平台管理用户”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准入。运营企业申请车辆投放指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本区注册并依法纳税,未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且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2.在本地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车辆停放、维护需要的场所及专职管理人员,每100辆共享电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员。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运营服务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维修保养、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投诉和纠纷处理等内容。
4.有详细的车辆投放方案,包括车辆投放计划、投放区域、车辆调度管理措施等。
5.有完善的运营企业信息平台,具备对车辆和运维人员实时监控、定位、统计、精确查找等功能,运营数据可实时传输至福绵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行业监管服务平台。
(二)规范停放。共享电车停放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禁止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通道停放。
2.禁止占用城区公共绿化用地停放。
3.禁止在宽度低于3.5m的人行道上停放。
4.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盲道停放。
5.禁止在消防栓半径5m内的路侧带停放。
6.禁止在城区道路交叉口转弯部位及其两侧20m范围内停放。
7.禁止在公交站台范围内停放。
8.禁止在医院、学校大门及国家机构、政府部门、机动车停车场周边扎堆停放,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
(三)规范运维管理。共享电车路面运维管理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共享电车路面运维人员应按每投放100辆电车运维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的比例配备,并报福绵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登记备案。
2.各运营企业上报运维管理人员名单应实名制,不得虚报、假报人员信息,运维人员变更需及时上报。
3.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各运营企业应加大路面运维人员数量,确保不出现因共享电车乱停放、乱扎堆而影响行人、机动车辆正常通行的现象。
4.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各运营企业应当提前做好相关运维应急预案,确保当天不出现因共享电车运维不到位而导致交通拥堵的情况。
5.各运营企业应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安排运维人员和运维车辆,运维团队必须做到反应迅速,接到任务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展开运维调度工作。
(四)严格考核。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每次考核抽取一条主干道、两条次干道,并结合信访投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检查考核工作由福绵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考核结果于每月28日前通报至各共享电车运营企业。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运营企业违规投放车辆,或未将车辆投放、停放至划定停车位内,停放朝向不统一、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由福绵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责令企业在20分钟内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所需费用由运营企业承担;实施代履行后,应当通知运营企业限期取回车辆并接受处理,运营企业逾期不取回车辆的,依法对滞留车辆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纳入服务质量考核,扣5分。
(2)福绵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定期对运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停放维护、数据接入、社会满意度情况四方面进行定期考核。不达标项目每项扣5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应当作为运营企业准入、退出和车辆投放指标动态调节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3)此项管理考核制度满分制为100分。若运营企业考核分数为90以上95以下,将被给予警告并约谈整改;若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下,将失去次年福绵区落户准入条件。
(4)福绵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按照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共享电车运营企业、用户及其他相关个人或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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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网
值班编辑:杨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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