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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荟生涉嫌“出租”直销牌照,公然挑衅法律法规的尊严

2016-07-15 第一直销网 反传联盟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反传销网7月15日讯:去年底,多家媒体曝光了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通讯)的骗局。该公司宣传安装其通讯软件预存话费,就能每月10元随便打,发展下线还能获得提成,并号称是直销经营。

  为什么一家涉嫌从事电信诈骗和传销的公司会跟直销扯上关系呢?原来该公司曾经与一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合作。这家直销企业就是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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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荟生涉嫌租牌给国通通讯洗白

    殊不知反被国通通讯摆了一道

  2015年11月20日,荟生发布了一个公告,称与张以众的合作因其没有履约而宣布解除合作。以下是公告原文,被众多媒体转载。

 

 

  张以众先生:

  您与我们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签订了合作合约,自签约之日起您一直未履行合约。针对您这种违约行为,我司于10月22日给您邮寄送达了“督促函”,并又于11月7日给您再次邮寄送达了“告知函”,您都置之不理。您及您的下属公司与我公司合作成立的两家公司:海南荟生国通商贸有限公司、海南荟生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一直未履约,现我司宣布解除于您的合作合约并着手注销上述两家公司。

特此公告!

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那么这个张以众是什么来头?荟生与其合作又是什么情况呢?

  另外,第一直销网在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发现,张以众正是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

 

(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据知情人士透露,荟生与张以众的合作方式是以双方名义成立一家新的公司,让国通通讯挂靠荟生,以便其对外宣称公司是从事合法的直销经营活动,然后通过这家新的公司来分账,相当于国通通讯向荟生支付相应的“租牌费”。

 

 

  从以上宣传资料也可看出,当时的荟生与国通的“勾搭”就是在玩“租借直销牌照”的把戏,竟然还敢明目张胆的宣称“海南荟生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既有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又有直销牌照。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荟生国通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在海口市工商局登记成立,股东正是荟生和张以众,以及由二者合作成立的另一家公司——海南荟生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海南荟生国通商贸有限公司)

 

  据上述知情人透露,荟生之所以发出与张以众解除合作的公告,可能是因为张以众未按照合约向荟生支付“租牌费”。

 

  那么问题来了。

 

  首先,国通通讯具备从事电信业务的资质么?

  按照《电信条例》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据公开资料显示,工信部今年查处了一批违规企业,其中就包括在贵阳等地出现的“国通通讯”等网络电话。

  经当地通信管理局调查,国通通讯没有获得任何从事电信业务的许可证,不具备相关资质,属于无证经营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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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通讯业务属于直销产品范畴么?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直销产品范围包括:化妆品、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家用电器。

  所以无论是网络电话,还是其他的通讯服务,都不属于直销范畴,都不能通过直销渠道来经营。

 

  第三、直销牌照可以租借么?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从事直销经营必须经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将被依法查处。根据《行政许可法》,被许可人(即直销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别企业或团队打着与直销企业合作的名义从事直销,属于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是违法经营行为,工商、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所以,租借直销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是违法的。

  综上,荟生和国通通讯的合作,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讲,都是不合法的。那么跟荟生合作的这个国通通讯又是何方神圣呢?

 

  二、国通通讯多次被查处

    涉嫌非法传销和违法经营

 

  经第一直销网查询,“国通”早已案底累累,从2014年至今,贵州商报、贵州都市报、银川晚报、安阳晚报、泉州电视台等各地新闻媒体陆续报道了“国通”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和违规经营,国通通讯也屡遭各地通信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

 

(媒体曝光国通通讯)

 

  公开资料显示,国通通讯自2014年4月开始鼓吹正式成为继移动、联通、电信之后的第四大运营商,以166号段为主打,不换卡、不换号,10元随便打,自用省钱,推广挣钱。国通的网络电话有工信部颁发的“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并且可以运行直销模式。更是吹嘘原来的IP电话接入号17951、17909、12593都是国通研发后卖给三大运营商使用的,而三大运营商现在60%的中继线路都是租用国通公司的。

  一名国通通讯的受害者称自己加盟“国通”两个月,该公司名称换了4次。最早的名字叫“中国国通”,加盟大约10天左右,通知改成“荟生仙子”,没过几天名称又改为“荟生电子”,再后来又换成“国网今来”。

  另一名受害者称:(国通通讯)其实就是以交话费为理由,什么10元保打,我朋友在做,说先占位让我交3000元,在去拉别人我在吃我下线交多少钱的回扣,我那三千就是奉献根本不是冲话费,就是以拉人形式自己往外拿钱吃提成,简直就是传销,我劝大家不要把自己的朋友亲人拉入投钱,那你拉入他们投钱就是你在挣他的钱,大家不要相信他们挣多少,跟你洗脑就是让你交钱。

 

(国通通讯奖金制度,点击查看大图)

 

  另据多位网友反映,国通通讯开发的通讯软件“每次拨号都挺麻烦、一会显示本机号码一会又不显示、一会能用一会不能用、频烦更新整天需要重新安装”,基本上无法正常使用。

 

 

  如前文提到的,国通通讯并不具备从事电信业务的资质;电信业务也不属于直销范畴;国通通讯没有直销牌照,即便挂靠直销企业也是不合法的;“国通通讯”以免费打电话为“诱饵”,欺骗市民,又以高额回报发展下线,涉嫌传销。

  综上,基本可以断定国通通讯涉嫌非法传销和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事实。而荟生作为一家拿牌企业,居然与这样的骗子公司合作,最后还被骗子公司摆了一道,不知道荟生作何感想?

 

  三、荟生与多家无牌公司合作

    涉嫌坐收牌照红利

  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9日获得商务部的直销牌照,是海南唯一一家直销企业。而种种资料显示,荟生与无牌企业合作已经不止一次了。去年5月,荟生宣布与中衡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衡)达成合作。

 

 

  中衡成立于2011年底,背后是科创控股集团。事实上,2013年年初,中衡集团就启动了直销牌照申请进程,却迟迟未果。

  根据荟生与中衡的合作协议,中衡与荟生将股份制合作成立公司;中衡营销体系将保持现有模式、产品、利益、组织、管理、文化、市场结构不变。双方合作将在企业运营方面,实现资源整合,优化互补。

  而这个所谓的资源整合、优化互补,恐怕就是直销牌照的共享。业界猜测,两者的合作,只不过是因为中衡集团申牌难产,转而想借用海南荟生的直销牌照而让自己的直销业务合法化。

  直到2016年2月14日,中衡才以四川衡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名称获得了商务部的申牌声明公示。

  除了中衡,第一直销网查询发现,在2015年9月1日,荟生还与上海智宸艺术品商行共同成立了海南荟生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为杨勤兵,经营范围包括: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日用化妆品、健康器材零售及批发,旅游项目开发,健康信息咨询,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海南荟生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牌照竟成敛财道具

  所谓无利不起早,荟生与多家无牌企业合作的目的相信已经很明显了。直销牌照本是企业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入场券,却成了荟生的摇钱树。这张代表着法律和正义的牌照,却被荟生拿来当道具四处敛财。

  荟生这种涉嫌坐收牌照红利的行为,让其他合法经营的直销企业情何以堪?

  敢问荟生,你的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法律法规的存在?





总编辑:凌云 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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