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里,传销通常是在线下进行,严密组织、非法拘禁、限制自由是惯用手段。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传销组织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出现了虚拟性、跨地域性、隐蔽性、金融性和更具欺骗性等新特点。近日,媒体记者深入金融传销组织内部,采访了部分受害者,调查金融传销的运作过程和社会危害,探讨如何防范金融传销骗局。
金融传销具备几个显著特点:其一,传销平台设在境外,打着创新的幌子,借助微信、QQ等社交平台传播,此类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的传销活动更具欺骗性;其二,虽然也靠拉人头赚钱,相比传统传销方式,金融传销种类繁多,层级分明,虚设静态、动态两种收益,更具迷惑性;其三,玩弄“虚拟货币”“互助理财”“股权”的噱头,炒作“新概念”、鼓吹“零风险”、重奖拉人头,不断编造暴富神话,让投资者在天花乱坠的鼓噪中晕头转向,一步步落入其精心安排的陷阱。
金融传销兴风作浪,但金融传销的监管却处于真空地带。目前,监管部门对传销组织的定性要求为“30人以上、具有三层以上拉人头的组织架构” 。向公安部门举报时,必须同时收集30个以上受害者签名的举报材料,还必须提供这些人存在三层上下级关系的证据,举证存在很大困难。立法的不足或不完备影响了有关部门的执法依据,导致无法可依,而传销平台设在境外,我国公安机关查处起来鞭长莫及。举报难,取证难,查处难,致使金融传销泛滥成灾。
金融传销轻则让投资客血本无归,欲哭无泪,破坏家庭关系和公民财产安全;重则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资金从正规金融渠道流失,也造成实体经济“失血”,且滋生洗钱等大量境内外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金融安全。
金融传销的花样翻新、肆意蔓延不可小觑。因此,预防和打击新形势下的金融传销,需要各有关部门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篱笆,形成监管合力,与时俱进,更新监管理念,及时制定网络新形势下的金融管理法规,补齐法治短板,同时要升级监管技术,对平台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平台规则,将网络金融行为纳入法规范畴,依法打击网络诈骗行为,严惩诈骗团伙,给市场护航。而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学习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识,提升素质,不要盲信盲从,莫被一些快速致富的诱惑迷惑了心智。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止损,更要勇敢举报坚决维权,避免金融传销骗局联袂上演坑害他人。
一言以蔽之,斩断金融传销的黑色链条,是培养健康成熟理性的市场和投资者的前提,应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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