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9月19日讯:在上个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里面明确指出,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这里所称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当然政府对非法集资进行调查后,会尽量挽回投资者的损失,实在无法挽回的损失就需要投资者自己承担。所以,政府发这个文件就是告诉你:
1、参与非法集资,本身也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行为,因此受到的损失理应自行承担。
2、不要怀着「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投资需要回归理性,拒绝参与,让非法集资失去滋生土壤。
那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呢,这里有非法集资的“四大陷阱”,擦亮眼睛仔细看!
非法集资“四大陷阱”
陷阱一:承诺保本付息
某某公司:“我公司理财产品,高收益,零风险,保本付息,资金绝对安全!”
专家说法:不合规的理财机构在面对投资者时通常承诺“我们的产品完全没有任何风险,保本付息”。事实上,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切莫被远高于银行同期理财利率的宣传诱惑,盲目轻信投资公司的承诺,最终可能血本无归。
陷阱二:展示公司实力
某公司租借高档商务楼宇作经营场所,宣称“资产雄厚,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人均可以参观本公司投资的矿产、酒窖、工厂,参观活动相关的路费、食宿费用均由公司承担,还有免费旅游、免费酒会期待您的参加!”
专家说法:在实际案例中,投资公司往往将办公地点设在高档写字楼,展示公司实力,提升投资可信度。为了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公司还会组织免费旅游、酒会推介理财产品,参观投资项目,可事实上所谓的投资项目并非真实,虚假夸大投资项目的盈利前景,投资者要擦亮双眼,谨防受骗。
陷阱三:证照貌似齐全
某公司:“我公司工商税务登记执照、私募基金牌照一应俱全,经过相关机构审批,具有合法的募集资金资质。”(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专家说法:司法实践中,有些非法集资者具有工商税务登记,但无从事金融业务的牌照,或者仅有某类金融业务经营牌照,但却超范围经营,投资风险极大。该类公司在名称上经常出现财富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字样,在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往往包括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使得投资者误以为其具有募集资金的资质。
陷阱四:收益相对不高
某公司:“我公司投资项目具有官方背景,推出的理财产品收益虽然低于市面上其他公司的产品,但高于银行理财收益,是谨慎性投资者的最佳选择!”
专家说法:很多投资人认为超高收益不靠谱,我选个收益低点的产品,安全性应该大很多,但事实上年化收益率高低并不是判断投资项目安全与否的标准,年化收益率低的也不一定合法。
文章来源:新华基金,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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