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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母女搭线当“老总” 组织传销均获刑 传销团伙从合肥迁至燕郊

2017-09-27 反传销网 反传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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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传销网9月27日讯:近日,全市“打击非法传销”行动进入白热化阶段,三河法院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向传销犯罪活动“出重拳”,顺利审结一例母女联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扫除两颗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

      1040工程,阳光笼罩下的“黑暗史”

      提起“1040阳光工程”,大多数人都所有耳闻,更有甚至直接参与其中。这个“全国连锁”的传销组织,核心理念就是发展下线,只要“业务员”业绩优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终赚到1040万元,所谓“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

      单说,这个打着“国家工程”“资本运作”幌子的传销组织,分为五个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加入者必须买“产品”,首份3800元(包括500元精品费)获得入门资格,后以3300元为一份,购满21份后正式入伙并获得主任级别。但如何通过69800元的投资,实现1040万元的收益,这其间的计算过程很复杂,只有到了“老总”这一级别,才会真正搞明白。然而该传销组织根本没有产品、营业地点、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律手续。

      母女搭线,传销事业上的“奋斗史”

      2012年,50多岁的山东人王某在安徽省合肥市经龚某推荐加入这个“1040阳关工程”的传销组织。不久,王某又推荐自己20多岁的女儿李某作为自己的下线,加入了这个组织。

      2013年6月份,在龚某的授意下,王某安排该组织辗转至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与女儿李某在新开辟的传销天地里“大展拳脚”。二人主要是采用拉拢、诱骗等手段,将亲朋好友等熟人骗入该传销组织,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和购买的份额,作为获取提成、晋升级别的依据,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这个以母亲王某为主要领导、女儿李某等人为骨干的传销组织,逐渐在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活跃起来。母女二人直接或间接发展许某、姚某、杨某等至少30人加入该组织,按照上下线关系分配加入者的钱财,涉案金额达150万元以上,由于“业绩”优良,纷纷晋升到了“老总”级别。

      遭遇举报,网上通缉后的“终结史”

      正当母女二人的事业“如日中天”之时,2015年12月23日,许某报案称在燕郊开发区有一个以王某为主要领导的传销组织。三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第一时间对该传销组织进行打击,但王某、李某二人却纷纷逃跑不知所踪。2016年1月19日,三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王某、李某上网通缉。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1月28日,逃跑没多久的王某在杭州火车站被车站民警抓获,并羁押在当地看守所,2月1日被移交三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0月28日,李某在山东省济南市被当地民警抓获,并临时羁押在当地看守所,同年11月2日被押解回三河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母女二人先后被三河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到三河市人民法院。三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被告人李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加入并从事传销组织活动,并在该组织中起组织、领导、协调等主要作用,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的刑事处罚。

文章来源:三河法院,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弘毅、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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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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