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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四平梨树4人披着“慈善”外衣发展下线过万人 涉嫌传销被起诉

2018-03-19 反传销网 反传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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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网3月19日发布:近日,四平市梨树县检察院院将被告人胡某某等人以组织、领导传销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胡某某、李某某、赵某某、王某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间,加入深圳“善心汇”传销组织后,大量发展会员,成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成员。


该组织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该组织,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其中,每一个新加入“善心汇”平台的人员需由老会员推荐,并以人民币300元购买一颗“善种子”激活在网络上注册的账号,才能成为“善心汇”会员。


“善心汇”会员按照发展人数及投资数额分为高级会员和普通会员,其中高级会员从高分到低分为A轮服务中心、B轮服务中心、C轮服务中心、A轮功德主、B轮功德主。下级会员通过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以及发展规定的下线人数可以晋升为上级会员,下级会员升级后,其上线能得到相应的奖励。


“善心汇”声称会员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投资获得收益,也可以通过发展他人加入获得奖励收益。其实,组织只不过是打着“慈善”的旗号,为会员们编织可以不劳而获的美梦而已。


截至案发,被告人胡某某发展下线人员10000余人;被告人李某某发展下线人员90余人;被告人赵某某发展下线人员60余人;被告人王某某发展下线人员200余人。


案发后,被告人胡某某、李某某、赵某某、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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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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