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预告 |“常州毒地”案,能否水落石出?
自然之友和中国绿发会就常州毒地事件提起的第一起诉讼,将于2016年12月21日(下周三)上午9点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请关注此案进展,并欢迎旁听!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是自然之友针对常州市常隆地块场地污染提起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我们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州市华达化工厂)消除其原厂址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在国家级、江苏省级和常州市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原告因本诉讼支出的污染检测检验费、评估鉴定费用、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专家咨询费、案件受理费等。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公众号:环境法律帮助)和江苏本地环保组织绿色江南(公众号:绿色江南)是本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支持起诉单位。本诉讼由金杜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三被告原厂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通江中路与辽河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上述被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污染了原厂址常隆地块,后虽搬离、却均未对该污染场地进行妥善修复。
2016年4月,据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2015年9月,常州外国语学校搬入距离常隆地块仅一条马路之隔的新校址(常州市通江中路与辽河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后,该校多名学生身体均出现环境异常反应,前后有数百名学生体检查出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此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于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的关注,说明该污染场地对地下水、周围土壤、大气环境仍然有影响,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常州毒地案件进展
图片来自北青报
2016年4月中旬,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常州外国语学校环境污染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常外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自然之友第一时间派志愿者赶赴现场了解一线情况,并组织专题研讨,对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等法律行动进行评估。
同期,中国绿发会表示拟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4月20日,自然之友向常州市环保局及其新北分局正式提交了15份信息公开申请。
4月29日上午,自然之友正式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材料,起诉材料被接收,等待立案。
4月29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决定就此案与自然之友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自然之友表示欢迎,愿与绿发会共同推进本案件进程。双方随后会将补充材料提交至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月16日,本案被受理。
11月29日,自然之友和绿发会就常州毒地事件提起第二起环境公益诉讼。因在对常隆地块开展修复过程中未按照修复技术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防护措施,导致污染土壤中有机废气的散发,对常隆地块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了污染且违规倾倒“常隆地块”工程土方对被倾倒地的环境造成了损害,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马万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上法庭。
12月21日,本案将在常州中院迎来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