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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威海这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都宣判了

发放“高利贷”后

采取殴打、辱骂、恐吓、喷油漆、

堵锁眼、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

逼迫借款人还钱

有的借款人被逼出国躲避……

这样的情节不是电视剧

而是真实存在

但这次正义没有缺席

它准时出现将恶势力绳之以法

4月10日,威海经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以被告人丛高明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邹建民、刘绍辉为成员的“高利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丛高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邹建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刘绍辉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孙建华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名人大代表、2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及被告人亲属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丛高明,绰号“虎哥”,中专毕业后赋闲在家,开过出租,在村里的企业打过工,2016年开始个体放贷。其在经区某酒店买了两套公寓,经过改造,一套作为自己办公室,另一套作为员工办公和休息的地方。有两名固定员工邹建民和刘绍辉,二人主要负责帮丛高明实地考察客户、要账、介绍客户等。


放贷的利息每月6分到1毛5分不等,另外超期还款的收取10%的违约金,还有滞纳金。借款到期后很多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为逼迫借款人偿还高息借款,丛高明等人采用殴打、辱骂、恐吓、喷油漆、堵锁眼、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施压,逼迫其还款或敲诈其钱财,有的被害人被逼去外地甚至国外打工躲避。


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共实施寻衅滋事违法行为7起、敲诈勒索罪1起、非法拘禁罪1起。涉案区域及威海市环翠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登区,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具体犯罪事实为

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丛高明伙同或指使被告人邹建民、刘绍辉先后7次采用堵锁眼、喷油漆、殴打等手段到借款人安某、于某某等6人家中催要债务,扰乱了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


2017年12月初,被告人丛高明、孙建华以被害人安某借用朋友之名借款,需要罚款为由,采用殴打、威胁等手段,敲诈安某人民币14 000元。


2017年9月,被告人丛高明纠集被告人邹建民等人以催要借款的名义,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强行将被害人刘某带至丛高明办公室内,指使邹建民等人限制刘某的人身自由,时间超过60小时。期间,被告人丛高明安排邹建民等人将刘某带至“老虎山”,以就地掩埋,威逼刘某还款。刘某父亲还款后,刘某得以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丛高明直接或指使、授意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邹建民伙同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刘绍辉伙同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孙建华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结合4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威海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完善机制,配齐配强专业审判人员,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下一步,威海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扫出声势,扫出声威,扫出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扫黑除恶

一直在行动!

4月8日,威海高区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吴林涛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继续向其追缴违法所得17.5 万元。

高区法院院长宫云举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高区检察院检察长姜志芳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


陈鹏(已宣判)以牟利为目的,纠集宫兆东(已宣判)、被告人吴林涛等人向被害人讨债,形成以陈鹏为纠集者,宫兆东、吴林涛为积极参加者,其他临时纠集的社会闲散人员为参加者的恶势力团伙。

被告人吴林涛受陈鹏纠集,为牟取非法利益,以讨债为借口,借故生非,采取长达数月的滋扰、纠缠、跟随、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被害人所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扰乱被害人及其家人正常的生活秩序,使被害人等人产生心理恐惧,属于刑法规定的“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陈鹏组织宫兆东、被告人吴林涛等人在长达数月的时间内,吃住、消费在被害人公司,由被害人被迫支付或挂账,采取跟随等手段强行索要钱款,属于刑法规定的“强拿硬要”,且参与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达17.5万元,属于情节严重。 

被告人吴林涛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林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继续向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17.5 万元,依法发还被害人及其公司。



来源:威海经区法院、威海高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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