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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快来领补贴啦!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后可以领补贴啦!
按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3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02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每年4000元的租金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03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还可享受政府给予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
我可以领补贴吗?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就业创业就可以领补贴了。
怎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呢?
如果你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大龄失业人员、 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 、失地农民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康复人员、退役士兵、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可在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认定申请。
申领补贴 可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申报成功后,向相应的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资料。
详情可咨询各级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129161;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63844
●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813059、5811359;
●湘桥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2207479 、2101424;
●枫溪区人社局劳动股:230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