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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107国道(淇滨段)将进行专项整治

鹤壁日报报业集团 鹤壁日报 2023-11-10

关于开展107国道(淇滨段)沿线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改善107国道(淇滨段)周边环境,解决沿线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杂物堆积、车辆乱停乱放和“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07国道(鹤壁段)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区工作安排,决定开展107国道(淇滨段)沿线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107国道(淇滨段)沿线,北起开发区与淇滨区交界处(延河路),南至淇滨区与淇县交界处(南海路)。

二、整治内容

(一)店外经营整治。坚决取缔沿街商铺店外经营、店外作业、店外修车,清理店外占道摆放、展示的商品货物,清理店铺门前乱堆乱放杂物,严肃查处店外违规安装搭建户外广告、灯箱、遮阳棚、简易棚等各类经营设施行为。

(二)占道经营整治。取缔沿街乱摆乱放的各类占道经营摊点。严格查处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交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经营商家、电动三四轮车、机动车高音播放宣传语音的噪音扰民行为。

(三)交通秩序整治。对沿线车辆乱停乱放、“僵尸车”、工程机械车辆违规停放、挤占人行道等各类交通秩序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加强对沿街单位、商户履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管理。针对单位、商户不自觉、商户自治水平低、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查处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不到位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沿街单位、商户,推动“门前四包”责任制全面落实。

107国道(淇滨段)沿线单位、商户和广大市民要自觉行动,积极配合,对照本通告,立即整改到位。

自2021年6月1日起,对于违反本通告内容的,有关部门将依据《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对拒不执行本通告,阻挠或妨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淇滨(开发区)交警大队

鹤壁市淇滨区城市管理局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

鹤壁市淇滨区商务局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淇滨分局

鹤壁市淇滨区交通运输局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滨分局

2021年5月26日



来源:魅力淇滨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露丹

总值班、审核:靳丽娜

监 制:李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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