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大墙广角】省未管所开展离监探亲试点 3名服刑人员家中吃年饭

2018-03-05 杨阳洋 卢红梅 云南法制报

2月17日17时10分,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离监探亲的最后1名服刑人员邱某在规定时限内返回。至此,获准为期4天离监探亲的省未成年犯管教所3名服刑人员全部顺利回所,安宁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和未成年服刑人员管教所干警悬着的心总算归位了。


今年1月,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作为全省6所监狱试点之一,启动了服刑人员春节离监探亲工作,安宁市检察院派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干警全程介入进行监督,配合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工作。

严格程序 事前监督

“服刑人员离监探亲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探亲纪律,不得参与和离监探亲无关的活动,严守承诺。”这是安宁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对省未成年犯管教所3名获批离监探亲的服刑人员离监前的谈话内容。


据悉,此项工作开展伊始,安宁市检察院积极介入,严格监督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按照《监狱法》《服刑人员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等规定办理离监探亲,从严审查资格,规范办理程序,细化审批流程,完善监督机制,在摸排、审核、公开公示等确定人员名单的重点环节强化检察监督,协助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评估评测,做到“严格条件、严格审核、严格监管”。


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高翔鹏介绍,离监探亲是监狱准予符合一定条件的服刑人员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的一项管理措施,是对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行为的肯定和奖励,是现代狱政文明和人性化管理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在此项工作中做到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事中防范 事后回访

为使离监探亲工作不出意外顺利进行,春节期间,安宁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放弃休息,把此项工作列为执检巡察的重点内容,及时了解掌握服刑人员每日早晚两次的视频报告,3名服刑人员到街道社区、公安机关或司法局的报到和销假情况,及时掌握管控动态,确保人员放得出去、收得回来。


3名离监探亲的服刑人员都是未成年人,回监后,安宁市检察院驻所干警及时对他们进行回访谈话,详细询问服刑人员此次离监探亲的体会,与亲人团聚的心得,重返社会的见闻,以及刑满回归社会的想法和打算。


离监探亲的服刑人员邵某说:“回家4天感受颇深,只有诚实肯干学会一技之长,才能跟上社会,我一定更加积极地改造,用自己的行动影响更多服刑人员向善向上。”虽然只是短短4天,对于离监回家过年的未成年服刑人员和更多的服刑人员来说却有着特殊的意义。


高翔鹏表示,以离监探亲的方式,让服刑人员短暂离监,重归社会,再融亲情,这种高墙外的特殊团聚既是严格执法,更是人文关怀。安宁市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更加关注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让他们在阳光和希望中改造,今后能够更好地回归社会。同时,做到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相结合,推动刑罚执行的良性循环,让法律在严格执行中有尺度、有温度。


通力协作 帮助就业

起步晚、后劲足、创新意识强,这是安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现状。近年来,该院将工作延伸至刑事执行检察环节,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阶段性监督与常态性监督的有效对接。


该院检察长杨志刚介绍,与省未管所、昆钢集团联合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就业帮教机制,发动企业承担帮助未成年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社会责任。刑执部门以“三个维护”为目标,不断加强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派驻省未管所检察室被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切实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法律监督作用。


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寒玉对安宁市检察院和省未管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安宁市检察院建立的涉罪未成年人就业帮教机制的创新意义,认为此项有益尝试将有助未成年服刑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


“现阶段,未成年服刑人员接受教育是一个新课题,安宁市检察院将切实维护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教育权益,积极探索创新制度,全力配合省未管所,共同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进监狱的工作任务。”杨志刚表示。


阅读该文后有何感想?


留言给我们吧!

大家都在看↓↓

全国普法办下发今年工作要点


律师做广告不得称专家 律师业务推广禁止这15种行为!


司法部通报15名律师被处分,云南有一人


云南法制报投稿邮箱:2206801726@qq.com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手机报

订阅方式:

发送YNFZ到106580009,依据系统提示回复短信,即可成功订阅。(5元包月)

云南法制报 一个你关注了就不会后悔的微信号

长按二维码,加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