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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最高奖励12万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18)云0111执4072号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余保燕

身份证号:500231198903080428

身份证住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4号6幢3单元502号。

照片:


涉案标的(金额):
174930元及逾期利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余保燕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确保债权的实现,现申请执行人自愿向本院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24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或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举报人,悬赏金按20000元予以奖励。   

备注定向查找(被执行人余某某名下有云A449GM路虎车一辆、云A449AM大众车一辆)

二、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悬赏举报电话:

0871-67274031;0871-67272745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2月21日,据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消息,因合同纠纷,张世友被判向云南德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偿付608426.50元款项。张世友却逃避债务隐匿失踪,至今仍未支付任何款项,现嵩明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


以下为悬赏公告内容:
悬赏公告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嵩明县人民法院以(2020)云0127民初1881号民事调解书判令被申请人张世友偿付申请人云南德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款项608426.50元(含诉讼费4917.50元)。  
被申请人一直拒不履行,逃避债务隐匿失踪,至今仍未支付任何款项,为方便得到更多线索,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云南德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线索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实现款项的20%作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云南德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888288119.
被申请人:张世友,男,汉族,1976年12月11日出生,住四川省富顺县师市镇小河村一组21号。身份证号码:510322197612111518.




 举报电话:0871-67912812 联系人:王法官


嵩明县人民法院2021年2月20日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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