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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反击霸凌者被认定正当防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陈谷子、李航 光明网
2024-09-07
5月30日,最高法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以鲜明的司法态度回应了校园霸凌,引了广泛关注。湖南某初中二年级学生江某某,被15个同学在学校厕所霸凌殴打时反击,用多功能折叠刀划伤、刺伤霸凌者,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一人为轻微伤。法院最终认定江某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法院认为,江某某在遭受学生霸凌时被迫反击,具有防卫意图;其次,在被殴打时实施防卫,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最后,因被殴打持刀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的正义风气,还关系到是非公道和人心向背。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法律是被霸凌者最坚强的后盾,恶行不应因年龄而得到纵容。但也有网友表示,如果被欺凌的学生都通过反击来解决问题,可能会引发更多严重的暴力事件,对学校和社会管理造成挑战。如何平衡,边界何在,仍然值得关注。

不论公众如何看待,案件结果不仅是对这位学生个人的救赎,更对校园霸凌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解决校园霸凌不仅仅是个简单的法律问题,更事关孩子们的未来和社会的发展。这也再次提醒我们,找到问题根源,避免事件发生,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防患于未然,才是当务之急。六一儿童节将至,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向校园霸凌说“不”。学校、社会、家长、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努力,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让他们在健康、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开心快乐的茁壮成长。

这里是目光•短评,愿你目之所及,皆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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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  作者:陈谷子、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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