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称,国家有关部门:中华鳖、虎纹蛙、鳄龟严禁食用!留言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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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表示,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根据各方面的一致意见,按照《决定》的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这让从事鱼类等水生动物养殖及相关产业人士松了一口气。
但刚刚,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与水产养殖业密切相关的品种:
“爬行纲”有6种,包括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两栖纲”有4种,包括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以后再不能吃了,吃了就违法。
那么这个消息是确凿的吗?又据第一财经在微信公众号留言区回复称,本文所列清单为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最终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录为准,第一财经将持续跟进。
第一财经微信公众号留言
据悉,单单是广东省商品甲鱼年产量达60000多吨,虎纹蛙全国年产量也超过10万吨,按产业链计,预计两产业国内年产值或达1000亿元。
如果真的禁止养殖食用了,那么至少几十万从业人员,以千亿计的产业该何去何从?
原文如下(摘自:第一财经)
24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
《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很多人疑问,到底哪些陆生野生动物不能再吃了?其实只要记住一句话,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类除外。
比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再比如一些动物(如兔、鸽等),其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除此之外,都不能吃了。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大致有54种(最终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录为准)。其中有13种早在2003年就明确规定“仅供观赏”。
这些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
“兽纲”有14种,包括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鸟纲”有25种,包括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有6种,包括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有4种,包括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有1种,为蝎子,别名“全虫”。
“昆虫纲”有3种,包括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有1种,蜈蚣,别名“天龙”。
有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禁止食用上述驯养繁殖类野生动物,势必会对相关产业和养殖户产生收益产生影响,但有利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决定》明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本文转自【第一财经】。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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