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7年度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启动
通知
各有关纺织产业集群地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根据《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参评国家工信部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17年度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及申请报告告(见附件1、附件2);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的文件;
(七)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八)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请各集群地区于2017年8月5日前将以上申报书面材料一式3份(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并),邮寄至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同时将“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2017年度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398号)要求,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将从“2017年度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推选出优秀平台,参评“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联系人:姚兰 张京炜
电话:010-8522923,885229523
邮箱:
yaolan@cntac.org.cn,zfqL@cntac.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4层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邮编:100022
附件:
1. 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2. 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017年7月25日
温馨提示:
各纺织产业集群申报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5日。附件1、附件2请登录http://www.ccfa.com.cn/html/hyyw/6138.html#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www.ccf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