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小编从有关部门获悉,疫情发生以来,赣州市住建系统全力以赴助力复工,并做好城镇住房困难群众的防疫管控工作。
“截至目前,共减免保障性住房非住宅店铺租金约1200余万元,发放租赁补贴2150户,守护了25.77万余套安居房、85.81万余名群众的健康平安,全市棚改安置房项目已全部复工。
为减轻租户负担助推经济稳定增长▶ 赣州市对所有保障性住房非住宅店铺减免3个月租金,约合计1200余万元,惠及800户商家;
▶ 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通过常态受理、快捷审批等方式,今年以来新增公租房实物配租960套、发放租赁补贴2150户、86.71万元;
▶ 实时对接附近人才市场,所有小区出入口提供就业咨询服务,提倡住户本地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住建部门领导挂点帮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筑企业复工,全市已有46个棚改安置房项目正式复工,复工率为100%。
此外,章贡区发文
对这类人免收3个月房租
部分员工还有200元补助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商贸服务业平稳发展的九条措施
为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商贸服务业平稳增长,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基础上,结合章贡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落实用工补助。对3月20日前恢复营业的规上企业,3、4、5月份连续稳定在岗的员工,按200元/人的标准由区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实体企业,参照《赣州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区府办字〔2020〕4号)执行。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区人社局〔区就业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区财政局配合)
二、实施租金减免。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非国有企业(含非国有控股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2020年1月24日)起执行。对承租非国有资产从事经营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区国资办牵头,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国投公司、区建投公司、各相关产权单位配合)
三、给予税收奖励。对3月20日前恢复营业,且连续经营3个月的规上企业,由区财政从企业上年度纳税额地方财政实得部分(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月均额给予企业2个月税收奖励。区税务局落实疫情期间困难行业免税、调减征收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四、降低经营成本。对3月20日前恢复营业的规上企业,由区财政对其3、4、5月份实际发生的水、电、气费用按20%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五、实施融资支持。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优先给予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和创业信贷通融资支持。(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金融局、区民企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六、强化防疫物资保障。协助规上商贸服务业企业解决恢复营业所需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确保企业防疫、经营两不误。(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七、奖励企业入规。对3月20日前恢复营业,且年内认定的新入规企业,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入规奖励。(区统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配合)
八、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受疫情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的合同纠纷,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切实保障合同各方合法权益。(区司法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九、实行挂点帮扶。对规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实行1名区领导、1个部门单位、若干服务干部“1+1+N”的领导干部挂点帮扶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在疫情期间恢复经营的问题和困难。(区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本政策措施适用于餐饮、住宿、商场、超市、文化及旅游景区等章贡区区属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各牵头部门抓好具体落实,负责政策解释。中央、省、市另有政策的,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有重叠的,执行标准就高不就低。以上政策未明确截止日期的,执行到国家宣布的疫情结束时间止。
来源:客家新闻网综合中国江西网、智慧章贡
见习编辑:赖睿
★重奖5万征集线索!赣州警方正严打这类黑恶犯罪!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肉霸”欧某民获刑十五年!
★赣州出台最新政策!事关赣州市建筑业发展!
★独家视频 | “赣州造”口罩是如何诞生的?
★做好复学准备!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赣州市政府正式发文
★省委书记下达开工令!今天,赣州70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赣州多名老板恢复营业后被罚!这件事千万注意…
★何时开学?教育部正式回应:要满足这3个条件
★速看!最新通知!事关老人、孩子等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