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5人死亡1人失踪!防溺水再敲警钟!
救援现场。 张立程 摄
事件时间轴
7月7日21时34分
永济市警方接到6名学生落水失踪报警(均为永济籍,年龄在15至16岁之间),当地组织搜救力量赴事发地展开搜救,并成立“永济黄河滩学生落水失踪搜救指挥部”。
7月7日晚
通往事发现场的交通管制仍在持续,搜救船只正在河面搜救打捞作业,搜救投入包括应急、消防、急救、民兵等部门及蓝天救援队等民间搜救力量。
山西永济黄河滩学生落水搜救现场。 高瑞峰 摄
7月8日17时55分
搜寻到1名落水学生,已无生命体征。
7月8日19时
记者赶往事发现场,据现场搜救人员介绍,眼下正值汛期,下点雨河水即涨,事发地水草较密。
7月9日7时34分
在距离事发地点1公里处回流湾附近,又搜寻到1名落水学生,已无生命体征。目前,已搜寻出2名落水学生,搜寻工作继续开展。
7月9日16时30分
救援现场。 高瑞峰 摄
溺水事件
一次次拉响我们的安全警钟!
目前天气已经进入“三伏天”,未来将持续高温
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
防溺水安全教育成为当前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
一次奖励300元!
有奖举报,赣州开启全民防溺水模式
一切只为了孩子的安全!
章贡区:举报有奖!夏日"头号杀手"出没.....
为预防我区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如果您发现少年儿童私自下水,请立即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对私自下水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经公安机关认定,区教体局将给予有效避免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300元奖励,联系电话:0797—8199976。
章贡区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宣)
一次奖励300元!有奖举报,赣县区开启全民防溺水模式
关于预防少年儿童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遏制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二、举报范围发现少年儿童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报警电话。(一)少年儿童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二)少年儿童在无家长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等情况的;(三)少年儿童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三、举报认定及奖励标准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举报人须在10日内到当地乡镇(管委会)领取奖励资金300元。多人同时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私自下水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建议当地乡镇(管委会)、村(居)委会将其监护人编入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志愿者队伍,进行义务巡河2天。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至全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特此通告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赣州经开区关于2021年实行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举报奖励的公告
赣州经开区关于2021年实行
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
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区公安分局、区社管局、联合建立防溺水举报奖励机制。
一、举报内容
(一)中小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中小学生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摸田螺等情况的;
(三)中小学生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举报电话
区公安分局:110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
凡经公安机关核实认定,成功劝阻制止私自玩水的,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的现金奖励。多人同时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奖金由区校安委办公室(区社管局)负责解释,凭相关佐证兑现。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违反“六不”规定私自下水的中小学生(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区社管局10日内将奖金通过转账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给举报人。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全区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赣州经开区公安分局
赣州经开区社管局
2021年4月23日
赣州蓉江新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 一次性奖300元
预防溺水 举报有奖
为预防我区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如果您发现少年儿童私自下水,请立即制止,并拨打110(或所在派出所值班电话,潭东镇派出所:0797-6580668;潭口镇派出所:0797-6651169;高校园区管理处派出所:0797-8183110)报警,公安机关将对私自下水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经校安委办公室认定,区社管局将给予有效避免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300元奖励,联系电话:0797—8165855。
赣州蓉江新区安委会
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宣)
一次性奖励300元!预防溺水!南康举报有奖!
南康区关于2021年实行
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区公安局、区教科体局联合建立防溺水举报奖励机制。
一、举报内容
发现青少年儿童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游泳、戏水、玩耍、捕鱼虾、撑竹排、烧烤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现场拍照片或视频留存,并积极进行劝离。
二、举报电话
区公安局:110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
凡经公安机关核实认定,对有效避免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给予300元现金的一次性奖励。奖金由区校安委办公室(区教科体局)负责解决,凭相关佐证,7日内兑现。如当地乡(镇、街道)有举报奖励的可叠加。
四、注意事项
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予以保密。举报人务必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对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全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本公告解释权属区公安局、区教科体局。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4月20日
于都: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学校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已认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在此也希望您增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将学生的防溺水教育活动做得更扎实有效。
一、要重视对子女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提高他(她)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二、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各种假期,时刻关注他(她)的去向。
三、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水库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夏季需要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且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五、家长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的产生。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六、如您发现有学生、儿童在危险水域玩耍、游泳,可立即拨打110报警,县教科体局将核实后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现金奖励。
七、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可盲目下水施救。不准不懂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危险离我们到底有多远?当我们忽视它时,它离得很近;当我们重视它时,它离得很远。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孩子的明天、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6月18日
大余防溺水实行有奖举报!
预防溺水 举报有奖
为预防大余县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如果您发现少年儿童私自下水,请立即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对私自下水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经公安机关认定,县教科体局将给予有效避免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300元奖励,联系电话:0797-8732134。
大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请注意!瑞金防溺水举报有奖!
预防溺水 举报有奖
广大市民朋友:
夏季天气炎热,是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多发季节,全社会都有共同预防的义务,如果您发现学生违反“六不”规定私自下水,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对私自下水的学生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如成功劝阻制止私自玩水,并经公安机关认定,市校安委将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起奖励,联系电话:0797—2537136。
崇义县学校(幼儿园)关于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建立防溺水举报奖励制度。
一、 举报内容
发现青少年儿童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湖、水库、山塘、水坑等水域游泳、戏水、玩耍、捕鱼虾、撑竹排、烧烤等情况,发现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现场拍照片或视频留存,并积极进行劝离。
二、 举报电话
县公安报警电话:110
三、 举报认定及奖励
凡经公安机关核实认定。对有效避免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给予300元现金的一次性奖励,奖金由被举报的青少年儿童所在学校,幼儿园负责解决,凭相关佐证,三日内兑现。
四、注意事项
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予以保密。举报人务必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对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6月25日
溺水,已经成为青少年暑期头号“杀手”
举报并不是为了拿钱
而是真的希望每一个孩子
都能健康快乐地生活在阳光下
防溺水,刻不容缓!
防溺水贴士·孩子篇
防溺水要做到6个“不”
具体来看视频↓↓↓
防溺水贴士·家长篇
加强儿童监护
1.儿童溺水预防的首要行动是时刻有效看护。
2.当孩子在水中时,无论是在泳池中、澡盆里,还是在开放性的水域中,大人不要自己看书或玩手机,因为溺水可能随时发生,且过程很快。家中、家周围防溺水
1.家中的水盆、水缸用完后立即清空;同时,在家长用水时,让幼儿远离。2.给幼儿洗澡后,立即清空水缸、澡盆中的水。3.家中的马桶要盖好,家中、家周围的水缸、水井等蓄水容器要加盖。4.保证浴室、洗衣房门关闭,避免幼儿发生意外。5.如果房屋周围有开放式水域,应在院子或通向室外的房门安装护栏,以避免幼儿自行外出。
游泳池防溺水
1.确保带孩子去正规的泳池游泳。2.在下水前,确保孩子已经掌握关于水安全的技能,并确保孩子已做好热身运动。3.如果与孩子一起在水中游泳,那么,必须让孩子待在大人一臂以内的范围里。4.如果孩子自己下水游泳,那么,大人需要时刻有效看护。5.儿童的水上游泳玩具不能替代标准的漂浮装备。
开放水域防溺水
1.如果带着孩子去海滩玩水或游泳,大人要做到时刻看护。2.若多人一起到海边游泳, 必须指派人员轮流看管孩子。3.若在海中游泳,一定要让孩子穿上安全、合格并且适合孩子体型大小的的救生衣,并扣好所有的扣带。4.告诉孩子泳池游泳和在开放水域游泳的差异,如不均匀的海浪等。5.如果带孩子一起坐船,家长和孩子一定都要穿救生衣,并保证扣好所有的扣带。
当您经过水库、池塘、河流等危险水域时
看到有孩子在水边
请您停下脚步劝说孩子离开
您的这一善举或许在无形中
救了孩子的性命、挽救某个家庭的幸福!
防溺水,从你我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