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托管!赣州市教育局最新通知来了!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温馨、有意义的暑期,根据《关于探索开展暑期课后服务和校内托管服务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27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城区学校和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上不提供寄宿式校内托管服务,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做到应开尽开,应教尽教,可以以校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以区域为单位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学生以就近的原则可以跨校参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学校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努力实现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三、服务对象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服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可就近选择参与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原则上每班托管学生人数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四、服务时间
2021年暑假期间(不含周六、周日),分为半月班(7月25日-8月6日或8月9日—8月25日)和一月班(7月26日—8月25日),由家长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每天提供服务7个课时。
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午餐和免费午托服务。
五、收费标准
各县(市、区)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各县(市、区)已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教师,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学校不得违规收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
六、服务内容
七、组织实施
八、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参与托管服务的人员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定期开展校内爱国卫生运动。
2.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愁难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
3.各地各校应切实落实学生减负工作要求,合理控制暑期作业总量,密切家校沟通,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期生活,利用暑期,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构建良好亲子关系,让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4.各地各校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暑期校内托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暑期校内托管管理,提高暑期校内托管效果。
5.各地分别于7月30日和8月20日报将实施方案、开展情况报告、赣州市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李瑞,联系电话:0797-8991498,邮箱:gzj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