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再投资这五省风电就是找死,国家能源局已发红色预警!(附文件全文)
作者/华夏能源网记者 王东
深受“弃风限电”困扰的风电行业,投资砸向哪里才安全?
7月21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国各省市风电投资情况进行预警监测,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和新疆五省为红色预警,投资风险很大!
对于这些地区,国家能源局明确采取暂缓核准新的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不再办理新的接网手续等措施作出调控。这意味着,风电投资需要理性面对,尤其是要避开这些投资风险较大地区,否则就可能血本无归、自寻死路。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通知,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的指标体系分为政策类指标、资源和运行类指标、经济类指标。最终风险预警结果由三类指标加权平均确定。预警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等级,预警目标年为发布年的1年后。
对于发布年前一年度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地区设定的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风险预警结果将直接定为红色预警。发布年前一年度弃风率超过20%的地区,风险预警结果将为橙色或橙色以上。
根据这一评价指标,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和新疆(含兵团)五省市为红色预警,河北北网、蒙东、蒙西电网区域被列为橙色预警(预警结果详见下图,不含海上风电项目)。
2016年全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
地区 | 预警结果 |
北京 | 绿色 |
天津 | 绿色 |
河北南网 | 绿色 |
河北北网 | 橙色 |
山西 | 绿色 |
蒙东 | 橙色 |
蒙西 | 橙色 |
辽宁 | 绿色 |
吉林 | 红色 |
黑龙江 | 红色 |
上海 | 绿色 |
江苏 | 绿色 |
浙江 | 绿色 |
安徽 | 绿色 |
福建 | 绿色 |
江西 | 绿色 |
山东 | 绿色 |
河南 | 绿色 |
湖北 | 绿色 |
湖南 | 绿色 |
广东 | 绿色 |
广西 | 绿色 |
海南 | 绿色 |
重庆 | 绿色 |
四川 | 绿色 |
贵州 | 绿色 |
云南 | 绿色 |
西藏 | 绿色 |
陕西 | 绿色 |
甘肃 | 红色 |
青海 | 绿色 |
宁夏 | 红色 |
新疆(含兵团) | 红色 |
预警结果为红色的省(区、市),表示风电开发投资风险较大;预警结果为橙色,表示风电开发投资具有一定风险;预警结果为绿色表示正常,地方政府和企业可根据市场条件合理推进风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
国家能源局称: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用于指导各省(区、市)风电开发投资,预警结果每年定期发布。该预警机制的出台,对于指导风电投资、抑制非线性投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尤其是弃风率过高的红色预警区,对于企业投资热情和地方引资冲动,都会有很大的触动和打击。
公开资料显示,“十二五”时期,中国风电呈现爆发式增长,累计净增容量近1亿千瓦。2015年新增并网风电装机大幅度提高,年底全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为1.3亿千瓦。风电大跃进式大发展背后,是“弃风限电”矛盾的极度尖锐化。
例如,风电装机位居全国第三的甘肃省,拥有着闻名全国的“风电三峡”——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但据国家能源局统计,甘肃的弃风率已经由2015年的39%上升到2016年一季度的48%。
“2010年-2015年,弃风造成的电量损失累计达1015亿千瓦时,相当于三峡、葛洲坝两座水电站2015年全年发电量。仅2015年,弃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80亿元,几乎抵消2015年全年风电新增装机的社会经济效益。”对于弃风限电问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出了这样一组让人痛心的数据。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希望本次能源局预警机制的建立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也欢迎大家积极留言讨论、建言献策(投稿邮箱tougao@sinoergy.com)!
附: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
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三峡、华润、中核、中广核、中节能集团公司,水电总院、电规总院、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引导风电企业理性投资,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研究建立了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的指标体系分为政策类指标、资源和运行类指标、经济类指标。最终风险预警结果由三类指标加权平均确定。预警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等级,预警目标年为发布年的1年后。各类指标评价标准及权重见附件1。
二、政策类指标2项,包括风电规划落实进度预警指标和风电开发政策环境预警指标。风电规划落实进度预警指标主要考察风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下发当年内当地实际核准项目规模占下达规模的百分比;风电开发政策环境预警指标主要根据对风电开发企业的抽样调查,评价当地政策环境(包括是否违规开展风火发电权交易、是否违规收取资源费等税费、是否强制企业开展捐赠活动、是否强制要求采用本地生产的设备、是否存在违规倒卖项目前期工作等情况)。
三、资源和运行类指标3项,分别为:调节能力较差电源装机比重,包括自备电厂、热电联产机组等;弃风率,发布年前一年度地区弃风率;年利用小时数,近三年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
四、经济类指标2项,分别为:交易价格同比降幅,上年度风电参与各类交易的实际价格相对于标杆电价的下降百分比;抽样亏损率,上年度当地风电企业亏损数量占抽样企业数量的百分比。
五、发布年前一年度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地区设定的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风险预警结果将直接定为红色预警。发布年前一年度弃风率超过20%的地区,风险预警结果将为橙色或橙色以上。
六、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每年定期发布。在电价等关键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相关重大政策出台后及时更新,另行补充发布。
七、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用于指导各省(区、市)风电开发投资。预警结果为红色的省(区、市),表示风电开发投资风险较大,国家能源局在发布预警结果的当年不下达年度开发建设规模,地方暂缓核准新的风电项目(含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规模的项目),建议风电开发企业慎重决策建设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不再办理新的接网手续。预警结果为橙色,表示风电开发投资具有一定风险,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预警结果的当年不下达年度开发建设规模。预警结果为绿色表示正常,地方政府和企业可根据市场条件合理推进风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
八、发布2016年全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见附件2),不含海上风电项目。
附件(略):
1、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指标计算方法
2、2016年全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
国家能源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