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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已开始严查!两个小青年,疯狂过后被抓了
说起“炸街党”
耳边好像又出现“呼呼呼……”的引擎声
即将进入梦乡的时候
突然听到“炸街党”轰轰轰狂飙的震音
不仅严重影响了别人
群众有诉求?第一时间解决!
近期,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炸街”摩托车进行统一清查。
白天以流动巡查为主,重点围绕圣城街、渤海路、银海路、农圣街等重点路段和区域;晚上根据街面“炸街”噪音及群众投诉线索,特别是晚上9点至凌晨重点时段,循声动态布控拦截飙车炫技的驾驶员。........................................................................................................................
2020年3月28日晚20时左右,城东中队民警在万达广场附近查获一“炸街”二轮摩托车,经检查驾驶人杨某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骑二轮摩托车系套牌、加装高音烟囱,后被依法口头传唤至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依法处理。
2020年3月30日9时25分,张某康驾驶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沿圣城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圣城街与金海路路口处时,被城东中队执勤民警依法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驾驶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所骑二轮摩托车无牌,后被依法口头传唤至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依法处理。
“炸街”车辆涉嫌的违法行为及法律处罚
(一)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认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査处通过公安综合管理应用平台查询驾驶员是否具有相应驾驶资格。处罚依据及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认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罚依据及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五条、《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员处两百元处罚,驾驶证记12分。(三)使用伪造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认定:通过公安综合管理应用平台查询车辆信息与违法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比对,涉嫌使用伪造号牌的通过号牌核发地车管部门确认。处罚依据及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收缴号牌,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认定:通过行驶证照片与违法车辆进行外观比对,让驾驶人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通过公安综合管理应用平台查询车辆公告信息进行核对,去车管部门核对原始档案资料。处罚依据及标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提醒“摩托车”爱好者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不追逐竞驶,不驾驶无牌车辆、改装车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摩托车扰民的行为,寿光公安一直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希望大家切莫将违法行为当作炫耀的资本,安全驾驶才是正道!
来源:寿光公安交警
责编:小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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