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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专栏 | 扎心办案笔记,竭尽全力拯救毒雾中的孩子

下城检察 2019-03-30



相遇,他们紧张无措的眼神让人心疼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妈妈的怀抱本应温暖而安全,可对于小桃和小小桃而言,跟着妈妈的每一个日子充满着动荡、不安,甚至危险。

我们与小桃、小小桃的缘分始于2017年年底。当时公诉科的同事办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讯问时嫌疑人桃某自述其未婚却抚养着2个孩子,目前15岁大女儿在带小女儿。桃某有着多次贩毒和吸毒前科,都曾因怀孕或哺乳而不予执行。前科累累的她,此次犯罪应当被判处实刑。但是一旦对桃某进行羁押,势必将使两个孩子处于困境。身为母亲的同事一边感叹桃某咎由自取,一边为两个孩子的未来揪心。怀着救救孩子的心思,同事将这一线索移交给了未检部门。通过向办案民警详细了解案情,更加深了我们的担忧。我们担心小小桃因妈妈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吸毒而沾染毒瘾,我们更担心两姐妹跟着妈妈接触不良环境而走上歪路。


一个春寒料峭的下午,我们见到了小桃和小小桃。16岁的小桃高高瘦瘦,没有同龄人一样红扑扑的脸蛋,只有因长期睡眠不足留下的黑眼圈;16个月大的小小桃,扑闪着无辜单纯的大眼睛,不哭也不闹,困了就歪头睡去。近两年来,因为妈妈居无定所,没有收入,姐妹俩跟随妈妈出入于各色毒友家中,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原本在重庆跟着外公读书的小桃,辍学跟着妈妈到处流浪。小小桃出生后,小桃就担负起了照顾妹妹的重担。当同龄人在学习文化知识,为考取理想学校而努力拼搏的时候,小桃却在学着喂奶、换尿布、哄妹妹,过着日夜颠倒、没有黑白的日子。

救助,多方合力远离噩梦

鉴于桃某有长期吸毒的恶习不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将要服刑也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如果桃某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法院依法可以判决撤销桃某的监护人资格。是否需要撤销桃某的监护资格?有无其他人员可以抚养孩子?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开展了慎重、细致的沟通和查证工作。经过再次向公安部门、桃某户籍所在地了解,我们初步确认桃某早年在西北某师范大学毕业后,与他人未婚生下小桃,分手后又将小桃带至老家由父母抚养。2006年前后只身一人来杭,在四处流荡的吸毒生活中又怀孕生下小小桃。目前孩子生父不明、外婆已故、外公失联。

为了确保孩子健康成长,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桃某的监护资格应当尽快撤销。经过事先登门与区民政局沟通,区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两家很快达成共识。2018年3月9日,我们向区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区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桃某的监护人资格。区民政局积极配合,及时向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桃某监护人资格的诉讼,我院决定支持起诉。


怎样在抓捕桃某的同时确保两个孩子的人身安全,成了接下来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难题。若桃某得知将被判处实刑,长期吸毒的她很可能会对孩子有过激举动。为此,我们及时向杭州市检察院未检处和下城区委政法委作了汇报,联系了区关工委、民政局、法院、公安等几家相关单位,都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经过区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六次协调会,大家充分讨论、共同商议了如何安置孩子的问题,市民政局也对这一特殊案件启动了临时救助程序。后续处理方案完善期间,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形、所有可能碰到的实际问题,我们都本着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修正了一次又一次。最终形成了细致、可行的方案,决定在抓捕桃某的同时将孩子交给民政部门,临时安置在市儿童福利院和流浪儿童救助中心。为此我们还牵头成立了“护苗行动”小组,以便及时沟通商讨对策。

6月上旬,决定对桃某实行抓捕的当天,我们担心突然离开妈妈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便及时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一同前往抓捕现场。成功控制桃某、安全带离俩姐妹后,心理咨询师对小桃立即进行了疏导。小桃显得异常懂事和平静,她说:“我知道妈妈没干什么好事,我也劝过妈妈不要再过这样的生活……”。的确,小桃见过妈妈吞云吐雾的样子;独自面对过凶神恶煞的陌生人;总是在半夜被妈妈叫起来“搬家”;吃了两年外卖,走路都会头晕……这些冰冷的画面中,小桃都是亲历的主角。小桃带着解脱的口气说,她早已不想过这种生活了。有了孩子的理解,工作变得顺利起来。我们通过小桃联系到了她外公,外公表示愿意来杭州把两个孩子带回老家抚养。“护苗行动”小组不仅安排了外公来杭几天的食宿,准备了小小桃的奶粉、尿不湿、衣服、被子和玩具,还贴心地买好了三人的回程票。最后依依不舍告别时,我们用相机留下了小桃纯真开心的笑容……


      孩子有亲人照顾,我们的一颗心总算放下了一半,但是我们的缘分没有就此结束。小桃外婆早已过世,外公虽然开钟表维修店,但还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家境窘迫,生活勉强维持。为了不让孩子的生活再度陷入困境,我们联合院控告申诉部门及时对孩子开展了司法救助,现已提交区财政审批。解决了孩子的生活费用后,接下来我们还将联系重庆当地检察院未检部门,继续协助外公解决小桃上学和小小桃上户口的问题。近日,当听到外公说“检察官,谢谢你们啊”,看到小桃在微信里说“阿姨,我和妹妹现在都很好,放心吧”,我们忍不住泪湿眼眶。欣慰的同时深深庆幸我们当初没有知难而退,而是本着要保护任何一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精神,做出了正确的抉择,哪怕她们是犯罪嫌疑人的孩子!

打击,救助一个小小的生命


在开展“护苗行动”过程中,我们意外地从区民政局得知,有一个孩子被妈妈遗弃在浙江省人民医院,由医生、护士等10余名“临时妈妈”养育了2个多月,最后医院不得不报警,并将孩子送到了市福利院。获悉线索后,我们立即进行调查,发现医院记录的孩子母亲居然有着和小桃、小小桃妈妈一样的名字——“桃某”。经过查证,遗弃孩子的桃某就是小桃、小小桃长期吸毒并且贩毒的母亲桃某,这个孩子就是小桃和小小桃的妹妹!桃某将有先天性心脏病、刚出生的孩子独自留在医院,到了和医生约定的时间也不去接走孩子并最终失联。我们发现,桃某将孩子丢弃在医院,逃避抚养责任的行为涉嫌遗弃罪,经立案监督程序,现该遗弃案已移送审查起诉。同时追加起诉的将还有桃某另外几起贩毒犯罪事实。


打击犯罪是第一步,纠正错误的监护行为是第二步。桃某在怀孕期间吸毒,毒品成分通过脐带从吸毒母亲的血液传输到了孩子体内,孩子出生后立即表现出了毒瘾发作的症状,出生时体重仅1700克,还有吞咽和心脏问题。桃某遗弃孩子的行为不仅是遗弃犯罪行为,还属于监护侵害行为,其监护资格也应当被撤销。于是,我们再次向区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现该案正在诉讼进行中。

一个大好青年的人生因毒品而蒙上了阴影,同时毁掉的是整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真的很痛心。五六年前桃某的母亲因得知女儿贩毒被抓引发高血压去世,而桃某仍旧不断吸毒贩毒,为了逃避处罚又不断生育孩子。她从未考虑孩子带着毒瘾来到世上,面临的是异常扭曲恶劣的生存环境。毒品已经让桃某不顾家人、不计后果。我们要做的是严厉打击犯罪,更要将毒品“极速成瘾”人尽毁 、“毒来独往”朋友疏、“千金散尽”家庭破的危害传递给社会公众。

机制,让相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我们很庆幸,三个孩子以不同的方式来到了我们的视线范围内。通过我们的努力,她们的生活不再灰暗。但是还有多少类似小桃、小小桃的孩子,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不能将发现案件线索的希望寄于个人的善心或偶然的发现,而应当发动全社会力量,通过全面报告制度来改变每一个可能已经遭受伤害孩子的未来。


2018年初,我们在单位内部建立起了线索传递和协作机制。小桃小小桃事件后,我们又于6月初草拟了《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处置机制》,争取在全区范围内推动建立及时报告制度。机制规定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遗弃、虐待、性侵等行为,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困境儿童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和教育机构;区民政局、卫计局、教育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局、妇联、团区委、残联等部门;街道、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部门和机构都有义务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或检察部门。



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兴则国家兴。未成年人事关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和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配合。在对小桃、小小桃的救助工作中,我们看到了政法委、民政、公安、法院、关工委工作人员的拳拳爱心;在小桃小妹妹的故事里,我们又看到了医护人员的天使面孔。我们相信,建立政府牵头、司法参与、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已不再遥远!


文 字、图片 | 未检办案组  

编 辑 | 果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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