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原下城城建基础发展公司总经理张建定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
5月28日上午,原下城城建基础发展公司总经理张建定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吴志华、检察官助理周贝妮出庭支持公诉。
全区200余名机关、银行、学校等单位代表和社会群众旁听庭审。我院全体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在本院会议室远程观摩庭审直播,并在庭后进行评议。此次活动也是我院正在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公诉人指控:
2012年6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张建定在担任下城城建基础发展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下城区住建局调研员柯尧坤和城北房管站支部书记、站长陆善鑫(均已起诉),在负责局属资产新西路78号地块拆迁工作过程中,与承租该地块房屋的杭州庆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谢传生(已故)和经理谢洪坤(已起诉)相勾结,通过默许搭建违章建筑、倒签租赁协议、抬高评估价格等方式,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3 428 866元人民币。
此外,张建定还涉嫌在2005年至2017年间,利用其负责下城区域动迁工作、代管下城危旧房改造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杨某某、孙某某、姚某某等行贿人送予的好处费总计20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确实充分的证据,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进行有理有据的辩驳。结合公诉意见发表,情理法并重在现场开展了生动的法庭教育,取得较好的警示教育宣传效果。
附公诉意见书(节选)
在审查该案的过程中,张建定的辩护律师向法院、检察院提交了一些荣誉证书,里面记载了张建定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为城市夜景亮灯、实事工程建设、支路建设、轨道交通建设、回迁安置、保障G20等方面做出贡献并被表彰的经历。这本是一名优秀的国家工作人员,甚至是优秀的人大代表,应当律己慎权,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但却难抵金钱物质的诱惑,利用职权便利侵吞公共财物、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最终成为等待法律审判的被告人,如此经历令人扼腕叹息,更值得广大党员干部的警醒与深思。
我们要敬畏手中的权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理应依法行政,有效协调各方利益,正确使用人民和法律赋予的权力,而不是利用权力为自己、为他人非法谋利;
我们要尊重服务的对象,国家工作人员和市场经营者之间,应该是正当的服务与被服务、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我们应该争取营造的是互相配合、共建繁荣的良心互动关系,绝非相互勾结、互相谋利、予取予求的金钱关系;
我们要重视人民公仆的形象,我们的形象应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建设出力,是张建定的荣誉证书所展现出来的形象,而非起诉书指控所揭露出来的形象。贪污受贿,不仅仅触犯了法律,更侵害了我区领导干部的形象、干部队伍的廉洁,严重危害了我区的社会经济、民生民本。腐败犯罪,国法难容,法律面前容不得半点侥幸,无论资历深浅、级别高低还是贡献大小,只要触犯了法律,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党的十九大报告阐述了对反腐败问题的清醒认识,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公诉人想借今天的庭审告诉每一位党员干部、每一名公职人员,时刻筑牢思想防线、秉公慎用手中权力,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环境。
文字:临江仙
编辑:Flamin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