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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布】依法严惩“套路贷”,2伙恶势力犯罪集团10名被告人被起诉!
2019年6月28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钱某等10人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6年4月起,被告人钱某、孙某某成立某零用贷公司,并纠集被告人郁某某、张甲等4人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犯罪,通过签订虚高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记录、肆意认定违约、“以贷还贷”、恶意垒高“债务”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40万余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5月起,被告人张甲、钱某为实施“套路贷”犯罪,伙同被告人张乙、余某某等4人在外省市分别成立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某零用贷公司和某无名公司,以“一批二放”、“一批三放”等形式(即由上述两家或三家公司分别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通过上述相同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11万余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