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所有交通违法都要记在车主名下?更多便民服务来了!
近期
网络和微信朋友圈都在热传一张图
↓↓↓
大意是说9月1日起
驾照消分规则将会调整
朋友们赶紧处理交通违法记录!
这都是谣言!谣言!谣言!
真相是▼
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便捷。
也就是说:
线上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优化
对传统线下窗口处理无任何影响!
车主通过自助机
交管12123手机app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还有违法处理窗口都可以处理
不用去窗口扎堆排队!
那么,究竟哪些地方更方便了?
看这里!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以往: 对累计备案车辆数量有限制
现在: 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
备案后,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
备案他人名下车辆的流程简化了
机动车所有人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
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通过“短信验证备案”方式备案。
操作很简单,几分钟就搞定!
两种方式,一张图告诉你▼
还不清楚?没关系
视频实操奉上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x0745q8qp5s&width=500&height=375&auto=0
短信验证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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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随时查询及解除备案关系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查询本人机动车被其他驾驶人备案的信息,并可以直接解除备案关系。
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可自助处理以下交通违法
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一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二是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
三是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此外,对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
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
切勿信谣传谣!违法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不存在任何影响!
不影响!
不影响!
不影响!
而在十堰
公安交管部门
陆续推出一系列“放管服”便民新举措
9月1日起施行
自助办理证件
十堰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证照通自助证件照相设备操作简单,拍照人员只需和照镜子一样,在镜像屏幕上对准人相边框,通过屏幕上的文字和语音提示,即可自行完成拍摄。整个拍照过程大约需1分钟,按下打印键,照片立刻打印出来,电子照片自动存入指定的照片库。
这套系统可以实现驾驶证和办证业务的全程自动化,比如自助体检,自助拍照。
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即办”
今后,针对群众较常办理的18类车驾管业务施行“一证即办”,部分业务已启用,申请人只需本人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
这18项业务包括: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审验、驾驶证延期换证、驾驶证延期审验等18类车驾管业务。
同时,申请材料“四个免”即免复印、免填表、免拓印、免提交;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6年内免检车辆网上申领免检标志等20项举措,也将陆续在我市启动,真正将便民、利民、为民的措施落到实处。
十堰广电特选:
业务合作:8616731 新闻热线:8011110
编辑/贺俊鹏 责编/李承杰 终审/杜树人
出品/十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