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今天,省纪委发出2000余条短信!再次提醒这件事



今天上午9时许

全省2000余名省管领导干部

(包括县市区委书记)

都收到了一条短信

▲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短信是个啥内容?

▼▼

党员同志您好!中秋国庆将至,请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节日反腐,确保廉洁过节!祝您节日愉快!


这几年,每到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前夕,省纪委都坚持通过短信平台给省管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表示,一些重要节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发廉政短信是给省管领导干部提前打预防针。今年中秋、国庆假日时间加起来长达10天,一定要做到廉洁过节早警示、早预防。


此前,湖北省纪委已向全省发出通知,严明双节纪律要求,重申“十个严禁”,强调狠纠“四风”,防止“节日腐败”,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十个严禁”,即: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


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凝聚监督合力。省纪委将组织力量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各市州纪委要比照省纪委做法,组织开展不打招呼的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


通知强调,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卷土重来和“节日腐败”滋生蔓延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27-12388


那么

单位还能给干部职工发福利吗?

怎么发?发多少呢?


中秋节、国庆节都是法定节日。按照全国总工会的相关规定,基层工会中秋节、国庆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一起来了解下

哪些职工福利是符合规定的

▼▼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该发的福利不发,也是不作为。


湖北福利标准是多少?


去年以来,已有多个省区市提高了职工福利标准。中秋、国庆,咱们湖北的福利标准是多少,一起来看下↓↓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基层工会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福利这样发放就违纪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福利千万不能这样发——


1、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物卡


2013年,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白云区分局花费巨资购买和装修房产;在春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等节日和开展文体活动时,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物卡数十万元;业务招待费及购买高档酒费用达到两百余万元,平均每天六千余元;花费数十万元组织职工公款出国旅游;逃避审批以企业名义购置七辆公务用车;签订虚假土地测绘合同套取现金为有关人员发放“奖金”。贵州省纪委责成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2、违规发放“家属慰问费”


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在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发放“福利费”共计69.9万元;发放“员工家属慰问费”、“职工家属慰问费”共计17.3万元。2016年4月,担保中心主任陈海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担保中心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肖争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向下辖单位索要物品给职工发福利


2015年中秋节前夕,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棘洪滩市场监管所所长张晖向下辖社区索要大米、面粉、花生油,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本所干部职工。张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违规发放加班费、电话费


2012年至2014年,贵州省毕节市经济开发区小坝镇多次以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加班的名义,违规发放加班费、电话费等200多万元。时任小坝镇党委书记曹清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先后两任镇长周剑云、刘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镇长颜家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以物资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以春节、端午节节日费及中秋节物资等名义向全体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7.87万元。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唐骋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财务审计部部长赵芳玲负有直接责任。陈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骋时、赵芳玲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实际上,单位福利何时发、怎么发、发多少,相关部门都有详细规定。不管花样如何翻新、借口如何变化,违规发放津补贴都是“慷公家之慨、图个人私利”。党员干部要牢记纪律规矩,依规依纪依法发放津补贴,切莫让福利变味。



十堰广电特选:

干部任前公示

放假通知!这个节,十堰人第一次过!

重磅!十堰又一轮公车改革来了,涉及2400多家单位7万余人

速看!十堰公积金最新消息,事关每位职工!


业务合作:8616731 新闻热线:8011110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贺俊鹏 责编/李承杰 终审/贺翔

出品/十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