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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这些无主车辆将被依法处理啦!【通告】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在2022年4月30日前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扣和纠违的以下车辆进行告知,请当事人自登报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东阳市迎宾大道66号)接受处理,逾期将对车辆依法处置。
汽车(农用车、拖拉机):赣AZ4698、浙GX062S、浙GU3Q30、浙G8PU56、粤E2219C、鲁H65Q92、皖KS5596。共计车辆7辆。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浙A9P807、浙GNA953、浙GNG574、贵EPK641、贵EZA443、东阳0035858、东阳电动010962、东阳电动155219。无号牌35辆。共计车辆43辆。
东阳市公安局
2022年7月5日
编辑:金英姿
责编:金工理
核发: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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