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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209)丨如何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监事是否可以检查公司财务?

2018-01-03 上海法治声音 上海法治声音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报业集团联合出品。聚焦法治热点,关注法治人群,传播法治精神。


编辑|陆锋

责编|陆慧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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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粉提问1

我和我老婆结婚一年多,没有小孩,两个人一起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一套房子。现在我和老婆在准备离婚,我们两个人都想要争这套房子产权,而且都同意给对方房屋折价款。想问,就我们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故,就您所述的情况而言,您与妻子可以按照竞价取得的方式主张房屋所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则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音粉提问2

我的爷爷和奶奶有包括我的父亲在内的5个子女。我的爷爷因为老年痴呆长期住在医院里,目前在世,而我的奶奶上个月因为疾病过世了。奶奶生前留有一份遗嘱,说要把她和爷爷的房子指定留给我的大姑妈一个人继承。想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2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的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就您所述的情况而言,基于该房屋系您的爷爷和奶奶共有,故您奶奶仅持有该房屋一半的产权份额,您的大姑妈可以根据遗嘱继承属于您奶奶所有的房产份额,但该遗嘱中涉及处分属于您爷爷所有的房产份额的这部分内容无效。

音粉提问3

办理车辆抵押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该如何办理?


律师解答3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音粉提问4

我们元旦假期报名参加旅行团去旅游,但是途中导游一直在向我们索取小费,还扬言说不付小费就不安排我们去景点游玩之类的,迫于无奈我们支付了每人50元的消费。想问,导游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4

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九)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导游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九)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的,依据《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故,就您所述情况而言,该导游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音粉提问5

一个朋友和我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他出资95%,我出资5%.因为他是大股东,所以他决定由他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而我担任公司监事。想问,法律规定监事有什么权力,作为监事我是否可以检查公司财务?


律师解答5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故,您作为公司监事,可以依法行使前述职权。

本期在线解答律师:金玮律师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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