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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城子河区部分路段 禁止停车、禁止鸣笛和限定车速的通告
为了规范城子河区的交通秩序,为群众提供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经实地调研,决定对城子河区部分路段采取禁止停车、禁止鸣笛、限速30公里的措施,现通告如下:
1、中心大街城子河段(原鸡城路)南起桥北加油站路口,北至城子河百货大楼路口,全长3500米。
2、政祥路(原佳路)南起穆棱河大桥新城村路口,北至金三角路口,全长800米。
3、政通路(原政府路)南起城子河中心加油站路口,北至长青乡正阳矿路口,全长1600米。
以上路段道路两侧禁止机动车停放,无紧急危险情况禁止鸣喇叭,限定时速30公里,同时,交警大队将在百货大楼路口、加油站路口和金三角路口进行定点抓拍,上述3条路段实行流动抓拍。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
特此通告
鸡西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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