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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算工伤?应对高“烤”,企业这样做!


连日来

广东各地开启上蒸下煮高温模式

热!热!热!

 

高温烈日下

依然有不少劳动者坚守岗位

面临着巨大的“烤验”

 

劳动者因高温工作导致中暑

属于工伤吗?

可以领取高温补贴吗?

企业要担什么责任?

千万别忽视,赶紧get起来!

 

什么是职业性中暑?属于工伤吗?

职业性中暑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好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划重点!虽然中暑是夏季容易遇到的疾病,但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两个前提:一是“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二是“经诊断为职业病的”。


企业要担责吗?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由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则由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企业要及时采取采取安装隔热层、加装房顶喷淋、增加排风扇、水冷空调,或缩短工人白天工作时长或调整为夜班的针对性措施,降低工作场所温度,以达到减少接触高温危害的效果。一旦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企业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劳动者可以领取高温补贴吗?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用人单位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划重点!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法定报酬待遇,并非用人单位自设的“福利”。清凉饮料与高温津贴两者缺一不可,不能替代。


中暑高发季大家一定要预防中暑! 

 

中山石岐发布编辑部
编辑:黄丽雅统筹:胡天娇编审:计慧慧总编辑:李家新来源: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石岐分局(文/罗晔、林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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