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 my god”存在不良影响,注册为商标将违反《商标法》 如果说“oh my god,买它买它!”的后半部分“买它买它”的显著性问题虽然严重,但还有机会通过技术上的努力来解决,那其前半部分的“oh my god”存在不良影响问题就是无解的:存在“god”内容的商标申请肯定会被商标局认定为存在不良影响而驳回,无法补救。 《论语》曰:子不语怪力乱神。商标申请有同样的禁忌,用怪力乱神的内容申请商标,就是会被驳回的。《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原文: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商标中含有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消极影响的,认定为其他不良影响;商标中含有宗教或者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图形或其组合的,判定为有害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 虽然“oh my god”的中文含义是“我的天哪”,不一定涉及宗教,但商标局审查时,只要发现商标申请含有“god”,就会驳回这个申请。因为这个词的中文含义为“神、老天、上帝”。 最后,如果这个声音商标不能获得注册,李佳琦直播时还能用吗?当然可以。品牌注册为商标最大的功能是排除他人使用,即便不能注册为商标,自己使用还是没问题的。 同时,如果有人也在直播中用“oh my god,买它买它!”并且明示或者暗示其推销服务和李佳琦有关联的,李佳琦虽然不能用《商标法》维权,但还是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侵权者“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责任来进行维权。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