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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一男子去加油站买汽油,
结果遭到灭火器狂喷,
被糊了一脸,
之后还摊上麻烦事。
而这一切,
都因为他的一个举动……
4 月 23 日晚 8 点 30 分,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到沅陵县筲箕湾集镇一家加油站内停下,他跟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小陈说,需要购买一些散装汽油。小陈要求男子出示购买散装汽油的相关证明,男子因无法提供而遭到拒绝。
紧接着,发生了如下的一幕:
视频截图
双方当事人来到筲箕湾派出所,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民警说了一遍。
民警语重心长的向张某松(男,43 岁,湖南泸溪县人)解释道,国家规定,如果个人因生产、生活等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购买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散装汽油购买证明,然后才能到加油站进行购买,并不是工作人员故意为难他。而且,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张某松听后,不但不静思己过,还不依不饶,要求小陈赔偿他被灭火器弄脏的衣服。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对张某松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
网友评论
@德云二爷一马平川:加油站抽烟,不想活了??
@关山007:拘留5日,挺好的。
@邵婷婷小仙女:没文化,真可怕
@gylq00:加油站工作人员做的好。对于无赖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电台殷宇平:就差监狱赔他一件带号码的衣服。
成年人做错了事,
就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来源:潇湘晨报(xxcbwx)
记者:骆一歌 通讯员 舒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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