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资本局9月16日消息,15日晚间,上市公司国光股份(002749.SZ)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颜亚奇的通知,获悉颜亚奇与胡利霞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国光股份称,本次权益变动前,颜亚奇持有公司4089.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04%,胡利霞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颜亚奇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44.9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702%,分割至胡利霞名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9月15日收盘价,国光股份股价报10.98元/股,总市值47.75亿元。以此计算,4.702%股份市值近2.25亿元。国光股份成立于1984年,业务范围包括化学农药制造和化学肥料制造。2023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9.54亿元,同比增长8.94%;归母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长20.11%。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国光股份是一家家族企业。颜昌绪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也是公司实控人,颜亚奇是颜昌绪的儿子。排在三、四、五位的股东颜昌立、颜秋实、颜昌成是颜昌绪的兄弟,七股东颜玲是颜昌成的子女,八、九股东李汝、李培伟是颜昌绪妹妹的子女,十股东颜铭是颜昌立的子女。胡利霞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也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此前8月25日,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问题答投资者问,明确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持续共用大股东减持额度。国光股份也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后,颜亚奇、胡利霞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国光股份还称,颜亚奇、胡利霞在颜亚奇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分别履行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颜亚奇若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颜亚奇、胡利霞均遵守《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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