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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西安市这些车辆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

2017-06-27 喜欢就点→ 896汽车调频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环保部门了解到,自7月1日起,西安市将对重型柴油车、重型两用燃料车、重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开始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在用车辆可继续使用,不受新标准影响。



据了解,去年年底,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分阶段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按照《通告》,自1月1日起,西安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除外)、轻型两用燃料车、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部分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已经执行“国五”排放标准要求。


7月1日起,西安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重型两用燃料车、重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据测算,与“国四”排放标准车辆相比,柴油车在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指标上严格了28%,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HC+NOX)总和指标严格了23%,而对于柴油车的颗粒物(PM)限值指标严格了82%。


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达标车型公告,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


对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市公安局不予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对受检车辆的污染控制装置进行查验,重点加强营运车辆及重型柴油车环保配置查验,并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应按期停止销售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向购车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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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西安新闻网、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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