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不予从轻处罚!16岁少女教室遭奸杀,被告人上庭竟一身名牌神气活现…
2016年5月19日,一名花季少女横死在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昌平校区的一间教室内,现场惨不忍睹。死者右脸肿胀,还有很多青紫。左脸严重变形,整个鼻子、嘴里、头上有血,头发散乱,身上有多处淤青。明显受到了强烈的外力打击。
2017年6月26日,新东方女生遇害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宣判,被害人母亲李女士也终于等到了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日子。“我肯定希望他死刑。这是一个妈妈的心声,说实话。 但是也要尊重法律吧。他差几个月就满18岁,但是根据他犯罪时的年龄来说,已经是达到了最顶级的惩处吧。法庭上,被告人王某的发型吹得非常整齐,一身名牌,一副很神气的样子。
▼判决后,被害人母亲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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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始末
2015年3月为了出国深造,16岁的被害人姚某从山东来到新东方昌平校区学习。2016年初,隔壁班级的王某向姚某表白但遭到拒绝。2016年5月19日22点,学校围墙位置的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王某杀害姚某后,从学校翻墙逃走。2016年5月20日 凌晨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老师收到王某的短信,大意是:我和姚某(被害人)在一起,我们两个在外面,很安全。
2016年5月20日凌晨,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老师通过电话告诉远在山东的李女士,她的女儿姚某和同校男生王某私自外出,违反了校纪校规。同时,老师问李女士,他俩是不是谈恋爱了。李女士予以否认,并表示“女儿很乖,绝不会私自离校”。
学校外景及被害女孩
挂断学校的电话后,李女士赶紧拨打女儿姚某的电话,却只传来“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的声音。李女士当时的潜意识是:女儿可能遭受了伤害。她赶紧驱车赶往北京,然而就在路上,李女士从女儿同学处了解到,女儿在不常去的6层一教室内被发现,但已死亡多时。
被害人姚某(左一)
2016年5月20日,与姚某相识的隔壁班男生王某在被母亲送往医院的路上,用其母亲的手机报警,称自己过失将姚某杀害。尸检报告显示,姚某身体损伤主要位于颈部,被鉴定为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时尸检报告上显示“处女膜破裂”。然而嫌疑人王某却表示,“是姚某主动的”。
2016年5月20日,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嫌疑人王某表示:在案发教室内,在姚某的主动要求下,两人发生性关系。事后姚某表示要将此事告诉老师。害怕被告发的他在情急之下将姚某勒死。之后,他将姚某拖至中间教室,拿走其手机翻墙逃走。
但法医的尸检结果显示,王某是在说谎。根据法医尸检结果,姚某身上的伤符合抵抗暴力时形成,表明当时死者处于清醒状态,且有相应的反抗动作。2016年6月25日,王某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6年9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移送审查起诉。
被告人王某的朋友圈截图(李女士供图)
2016年10月24日,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申诉期一次。2016年11月3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2017年4月1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长达5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但未作出判决。
最终,北京一中院一审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中的表现却让李女士难以理解。李女士认为,嫌疑人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在法庭上,王某不承认所犯下强奸罪,还称姚某主动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李女士还透露,王某家长曾试图用钱息事宁人,“给我一亿?十亿?不需要。”李女士愤慨的说。
来源:BTV、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