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又要发钱,还不限户籍?12月还有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今天是12月的第一天!
汽车调频小编本来以为
12月除了冷
应该没有什么别的事了吧
没想到啊
西安又要发钱了
还不限户籍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017年度灵活就业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开始
于2017年11月20日起开始受理
截止至2017年12月22日
符合补贴政策的相关代理人员可以持
存档卡、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业务大厅18、19号窗口领表办理
按照申领程序准备材料办理
怎么补贴
(一)补贴范围:
西安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人事档案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均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费和基本医疗费之和的2/3予以补贴。
(三)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需要带什么
1、填写《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3张,每张申请表右上角方框处贴同底板2寸彩照,在户口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签字盖章后交回。(表格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只填前六行)。
2、户口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1张,复印件1张。需体现灵活就业单位以及灵活就业日期。此证明需要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及就业单位共同盖章。
3、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和2017、2018年医疗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发票原件各复印2张)。
4、复印《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6页,共3页,各复印2张。
5、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张。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正反面)。
8、交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1张(用于补贴返还,所提供借记卡与身份证须为同一人),并将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9、自主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张,属合伙创业的需另提供合伙经营的协议2份。
汽车调频小编提示
所有材料须带齐,复印件须为A4纸哦~
当然
好消息不光只有发钱这么简单
西安人注意了
还有这些消息
也将会影响你我的生活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施行
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2日发布施行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对机关、人民团体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楼堂馆所作出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条例》规定,对机关、人民团体建设办公用房,要严格项目审批,强化资金管理,对属于禁止建设或者建设必要性不充分、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建设内容或者建设规模不符合建设标准等情形的不得批准建设;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资金由预算资金安排,不得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及接受赞助或者捐赠等。对机关、人民团体维修办公用房,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维修标准,禁止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配置超标准的设施。
《条例》明确,机关、人民团体有未经批准建设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等违法建设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停止相关建设活动或者改正,对所涉楼堂馆所予以收缴、拍卖或者责令限期腾退,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条例》还对建设楼堂馆所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作了相关规定。
《志愿服务条例》施行
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
一是确立基本原则。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二是明确管理体制。规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权益保障。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其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并提供必要条件;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开展相关培训;如实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等信息,无偿、如实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四是强化促进措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鼓励有关单位、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国家食药监总局
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集中受理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
本次调整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业务将包括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新药生产(含新药证书)申请、仿制药申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的补充申请等。
调整规定,2017年12月1日前,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签收资料但尚未受理或已受理但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研制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检查及抽样等工作尚未完成的注册申请,仍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相关工作。此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药品注册申请不受影响,仍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取消合同备案和税款清算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税务部门将减轻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负担,简化计算操作,便利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其中,在减少办税负担方面,取消合同备案和取消税款清算,简并需报送的报表资料。
根据《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下称《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废止。该通知第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涉及源泉扣缴事项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该项规定被废止后,除自主选择在申报和解缴应扣税款前报送有关申报资料的外,扣缴义务人不再需要办理该项合同备案手续。
《通知》第五条规定,对多次付款的合同项目,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全部付款明细,前期扣缴表和完税凭证等资料,办理扣缴税款清算手续。公告废止该项规定,扣缴义务人不再需要办理该项税款清算手续。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栏目内容已经包含相关合同信息,为避免重复填报信息,公告废止了《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除特定情形外,不再普遍要求报送合同资料。特定情形限于《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二条和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提供相关合同资料的情形。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和《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实施
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 10098-2017)和《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TB 10099-2017)行业标准(以下简称“线规”和“站规”),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铁路线路设计在铁路工程设计中起着主导和统筹各专业设计的总体作用;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系统性强,且与各专业联系紧密。两项规范是铁路设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技术标准。
本次标准修订认真贯彻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安全优先原则,总结吸纳了近十年来我国铁路设计、施工和运营实践经验及相关科研成果,符合安全可靠、先进成熟和经济适用的总体要求。“线规”明确了铁路线路设计应落实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要求、准确把握项目功能定位等总体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主要技术标准、综合选线、线路平面、线路纵断面、车站分布等主要内容;“站规”全面落实了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服务运输、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设计理念,强调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依据铁路网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系统分析客货运输要求,统筹协调车站及枢纽设施设备的布局,选择适宜的标准,合理确定车站及枢纽设计方案。修订后的规范适用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和Ⅱ级铁路、重载铁路,涵盖了各级铁路,进一步完善了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是有效指导铁路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标准。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栏目内容已经包含相关合同信息,为避免重复填报信息,公告废止了《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除特定情形外,不再普遍要求报送合同资料。特定情形限于《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二条和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提供相关合同资料的情形。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
事项管理办法》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签发第45号国家林业局令,公布《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22日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0号)同时废止。
《办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家林业局实施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可委托省(区、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实施。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机构可根据行政许可承办机构工作需要和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报请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考虑拟受委托机关的承接能力,并征求拟受委托机关的意见,应当以国家林业局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应当与受委托机关签订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协议。国家林业局应当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并依法对受委托机关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林业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告的要求向受委托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仍向国家林业局提交申请材料的,国家林业局应当告知其具体的受委托机关。受委托机关应当以国家林业局的名义,实施受委托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将国家林业局委托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应当在书面协议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受理、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西安真的越来越好
汽车调频小编作为西安人
骄傲了!
膨胀了!
大家点个赞劝劝我
不然太飘了容易上天
综合:西安潮生活、全景中国、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