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官员被指贪腐过亿,查实仅86万,结果...
王慧莹实名举报府谷县原国土局副局长张少军。 资料图
“贪腐过亿资产才判4年?那么巨额资产还没收不没收?如果不没收,意味着坐三四年牢照样还可以享受贪腐所得来的资产?
从网络消息中得知贪腐“公公”被判刑4年,电话中颇感诧异的王慧莹一连向记者发出三个疑问。她自称至今未收到榆林纪检、监察两机关对其实名举报府谷县原土地局副局长张少军的回复,她还很自信地认为应该不是“最终判决”。
不过,记者1月26日从榆林市检察院两名工作人员处获悉,张少军在距离一审判决已经超越一个多月后并未上诉,而榆林市子洲县检察院也并未对子洲县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意见。这就意味着陕西子洲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4日作出对张少军的4年有期徒刑判决,就是张少军贪腐被判的最终结果。
保卫婚姻绝望 被迫实名举报
记者采访了解到,王慧莹与张佳敏相识于西安一所共同就读的高校,因为同是府谷老乡,加之“他平时比较关心我”,临近毕业时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2011年10月,毕业后两人同时进入府谷县财政局下属的两个距离不足半小时车程的基层财政所。2013年3月21日,双方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
因对女儿的婚事不太满意,王家只是简简单单招呼了一下至亲。反倒是男方一家大操大办,“招待用了40多桌酒席,光礼金就收了43万元。不过因为公公有权,招待所用40多万元的烟酒饭菜,都是酒店老板和他人免费赠送”。王慧莹说。
“赌博、玩麻将、耍游戏。”王慧莹慢慢发现张佳敏有许多不良毛病。但王慧莹相信这些都是小毛病,自己会慢慢帮助丈夫改变。
同年11月,在一次查看丈夫手机微信时,她发现丈夫已经和单位一李姓女同事以“夫妻”相称竟然达两个月。
王慧莹起初并未声张,自认为是家中的丑事,选择私下里让老公带着“小三”与自己进行了一次坦诚的面谈。
但是,2015年4月,在女儿出生两个月后,丈夫突然向她摊牌,“叫我走,带着孩子一起走,并说反正没领结婚证,不算结婚的”。
按当地习俗举办结婚之前,公婆一再做工作,为躲避计划生育政策生二胎,要求王先不要领结婚证。这也为王慧莹被扫地出门埋下了祸根。
张少军行动了。王家得到的印象是:“他动用了身为土地局副局长在公安、路政、银行、网络等各个平台上的关系,陕西、山西、内蒙三个省都查过了,都没有发现张佳敏的任何消息。其间,张少军夫妇声称去榆林、西安找过张佳敏,自然是一无所获”。
但一个星期后,当王慧莹提出向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公张少军“坚决不同意,表现出意外的暴怒”。
“事后的录音证据表明,我公公故意让他儿子藏了一个多月,反而告诉我说他儿子跑了、失踪了,埋怨我逼走了他儿子。”
最终,王慧莹毅然决然地走上了实名举报之路。
收效甚微 网络举报
2016年8月18日这一天,王慧莹的母亲一大早去公园锻炼,听到人们议论,土地局的张少军被“双规”了。
张少军被“双规”,王慧莹的努力有了一个阶段性的成果。然而,这也恰恰引发了她与对抗势力的另一场艰难的暗战。
王慧莹称,8月22日,她在去自己妹妹家的途中,遭到三四个男人的围堵,自己拼命逃跑,才侥幸脱险。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她决定再去市里告状。
第二天一大早,王慧莹走进了榆林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张凯盈的办公室。当天,张凯盈书记特意指示单位的工作人员带她去了检察院,并被安排做了笔录。
“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会给张家施加压力,但同时也要我自己更加注意安全。”
实名举报将近半年,王慧莹一家感觉案件进展不大。9月中旬,王家人开始陆陆续续听到身边的人议论,称“张少军可能最多背一个处分,很快就会放出来”。
记者调查了解到,就在案件正在办理之际,榆林市检察院的办案主要负责人被异地调整,她选择了向更高一级的机关举报。
2016年9月25号,王慧莹母女搭飞机到了西安,向陕西省纪委和检察院寄出了举报材料,并在第二天晚上,将一则名为《府谷县土地副局长张少军资产过亿遭儿媳公开举报被双规》的帖子发到了天涯论坛上。
翌日,经过一系列的分享与转发,让该帖子在网上火了,王慧莹的手机也开始不停地响了起来。各路记者蜂拥而至。
举报过亿 判刑4年
回想起婚后公婆在自己面前的不断“露富”,王慧莹认为张家的巨额财富“绝对来路不正”。随着监控发现公公过年期间不断接受他人的“看望”,王慧莹逐渐明白了“公公是利用手握土地审批大权在不断收贿受贿”。
王慧莹称她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内容有:张少军除拥价值千万元的房产外,还有几千万元的民间放贷及巨额存款,但多数在其妻子薛某、儿子张某以及女儿名下,仅女儿名下就有百万元,张某名下有一辆奥迪轿车。而且,张少军利用职权多次为家人、亲戚谋利。曾有人给张少军行贿送了20万美元和一些欧元,供其出国旅游使用。此外,张少军及其家人频繁出入高档场所。装房子仅一个马桶就花费一万多元,电视墙花费6万余元,家中曾有一抽屉金条。
2016年9月,府谷县纪委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张少军一案由榆林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侦查办理,张少军已被“双规”。
同年的12月9日上午,陕西榆林市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纪委立案审查发现,张少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入股企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张少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
此后榆林市检察院指定子洲县检察院公诉。
子洲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检察机关公诉意见认定,张少军利用职权收受府谷县两名企业家的多笔钱物,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860087.28元人民币,建议对张少军在5到8年内判处刑罚并处罚金。2017年12月4日,子洲县法院认定了公诉机关指认的860087.28元受贿数目,判决认定张少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00元人民币。
“我们目前还没有收到子洲县检察县的抗诉材料。按理说已经超过抗诉时限。另据了解,张少军本人也并未提出上诉。”榆林市检察院起诉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来源: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