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回应“销分新规”:3月起非车主违章可手机上搞定,需提前备案
总体来说呢就是:车主办理交通违法必须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只有实名注册后,才可以自助处理交通违法。
3月1日起“借驾照销分”将被叫停!
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记分一旦达到12分,将扣留驾驶证,驾驶员必须重考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开车上路。但是同一辆车,驾驶员却有很多人。所以很多“黄牛”抓住这个漏洞“买分卖分”。还有一些老司机经常借用一些不开车的“本本族们”的驾照进行销分。
从3月1日起,司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必须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否则交管部门将“拒绝办理”。目前,交通违法处理实名制政策已在北京、东莞等全国多地实施。也就是说:从3月1日开始,“借驾照销分”将被叫停!处理交通违法时,尤其是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否则不能处理!
如何绑定实名制?
交管部门表示,绑定途径有两种: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注册并绑定;或者在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面签窗口进行现场绑定。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2月24日晚,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时,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只能绑定个人(非单位或团体)名下的1辆小型汽车(车型限制为小型汽车),按照页面提示及要求进行绑定。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面签窗口现场绑定,则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名驾驶人绑定;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填写《互联网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到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进行现场绑定。
3月1日以前的“电子警察”
违法如何处理?
交警提示,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后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只适用于罚款200元(含)以下的简易程序的违法;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3月1日起,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请广大驾驶人尽可能提前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避免新规实施后造成不便。
此外,3月1日前,通过线上渠道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原有规定不变,系统不审核车辆绑定情况。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各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的原规定不变,无需申请绑定。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各地做法不一
虽然新规在3月1日起就将正式实施,但各地的做法却略有不同。以上海地区为例,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即使进行了绑定,也只能处理不记分的交通违法,也就是缴纳罚款。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是需要前往相关交警支、大队违法受理窗口处理。所以还需要您亲自去本地的交管局的网站上了解相关规定。
我们先来看看各位网友
对这项“驾照新规”的评论:
从网友的评论来看大家对这项“驾照新规”多少还是有一些抵触心里的,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这样的做法太麻烦并且有不合理之处。但黄牛“买分卖分”却是现在已经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而这项新规的的确确可以打击这一现象,从这点来看确实是一种进步。一个新的政策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我们不能因为一些“瑕疵”而放弃了社会进步的可能性。
而交管局方面,虽然也推出了一些便民的措施,如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渠道。但这项措施究竟是否真正的便民,是否有更好的方法,依旧值得商榷。 而在听取民意,便民,客观的前提下完善相关规定,不合理的该调整的就坚决调整,才能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原则。
来源:inCall客户服务中心